近年來,國資委一直積極督促所有央企發布社會責任報告。2月25日,國資委副主任邵寧在“第七屆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國際論壇”上再次表示,目前,117家央企中有77家發布了社會責任報告或可持續發展報告。今年,國資委將動員所有央企發布社會責任報告,推動央企深化社會責任意識。
去年年底,中國社科院發布的《企業社會責任藍皮書》顯示,國有企業尤其是中央企業的社會責任發展指數遙遙領先于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與此遙相呼應的是,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發布數量在2009年呈“井噴”態勢,2010年穩步發展,到2011年實現較快增長。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1月1日~10月31日,國內發布了817份社會責任報告,比2010年同期增長23%。
本報記者曾參加過國家電網公司等多家央企的社會責任報告發布會,感覺一些央企的社會責任報告發布會多數是自我表揚發布會,負面信息披露不全、避重就輕或蜻蜓點水。
記者的感覺與一些業內專家的調研結論不謀而合。據必維國際檢驗集團社會責任專家介紹,負面數據和信息披露不足,沒有很好回應利益相關方的關鍵議題,是一些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普遍存在的問題。
北京大學社會責任與可持續發展國際研究中心主任殷格非認為,這是企業擔心負面信息有損形象、影響經營。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公眾疑慮:央企都發布社會責任報告是好事,誰能確保報告質量?誰來審驗報告真實性?央企巧立名目設立的各種福利是否應該在報告中詳細披露?
近年來,一些央企高利潤的背景下不斷爆出負面新聞,讓公眾反感,甚至抱怨其靠壟斷掙錢、與民爭利等。不管真相如何,公眾和輿論把板子打在央企頭上。當下,央企發布的社會責任報告正面信息較多,負面信息較少,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報告可信性,也降低了報告的溝通價值。
央企一直在努力。為增強報告的可信性,很多企業采用多種標準編制報告,引入利益相關方評價或第三方審驗。2011年,依據國務院、國資委《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GRIG3、《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編寫指南》等多種標準進行編制的報告同比增加73%。目前,我國從事報告審驗的機構還很少,而且我國第三方審驗和外部評價不是強制性行為。
記者在采訪中獲悉,一些央企的社會責任報告即使引入利益相關方評價或第三方審驗,仍然有辦法讓報告規避不利因素,更多地展現有利的一面。這樣的報告從嚴格意義上說,不是負責任的報告,不是一份高質量的報告。
發布社會責任報告,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如果僅為完成國資委的要求,這樣的報告必然是打折扣的。央企的社會責任報告應重“質”輕“量”,公眾有充足理由對央企的期待更高。央企發布社會責任報告不是最終目的,真正承擔社會責任才是合格央企的本色。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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