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防范電信詐騙看銀行社會責任


    作者:李庶民    時間:2012-02-06





    記者日前從建行天津市分行了解到,不久前,該行下屬的吉利花園支行成功攔截一起電信詐騙案,為市民挽回50萬元經濟損失。據介紹,此案中,詐騙者冒充警方,要求受騙者——一位七旬大娘將資金轉入所謂“安全賬戶”,該大娘根據指令欲取出50萬元養老錢給騙子匯款,而銀行工作人員根據經驗,努力拖延時間,聯系其家人,終于避免了損失。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包括建行天津市分行在內的天津各金融機構普遍加強防范意識,對員工進行培訓,并常與警方聯合開展防范電信詐騙行動,成功堵截多起電信詐騙案件,為群眾挽回經濟損失。考察諸多電信詐騙案例,手法并無新意,無非是利用老年人金融知識缺乏、防范意識較差的弱點騙取錢財,但從銀行人員阻攔電信詐騙的過程中,筆者覺得,我們對銀行的社會責任問題或可有些新的理解。

      近年來,銀行的社會責任問題經常被討論,遇到收費過高、排隊過長等銀行服務的不盡如人意之處,公眾總是呼吁銀行履行社會責任;而另一方面,銀行作為企業,特別是很多銀行作為上市公司,必然會追求利潤最大化,為股東負責。那么,在市場經濟環境下,銀行要不要履行社會責任,又該怎樣履行社會責任?防范電信詐騙的事例給了我們新的啟示。

      首先,銀行的社會責任應該出于一種自覺,而非法規的強迫。從合規經營和操作流程上說,儲戶不論年齡多大,只要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并且掌握相關業務密碼,那么,銀行就沒有理由拒絕辦理業務,哪怕是對陌生賬戶的大額匯款。很多人呼吁完善法律法規,強化銀行社會責任,然而,如果按照法律規定,銀行不能拒絕為手續齊全的客戶辦理業務,客戶要求匯款,就必須執行。但正是這種形式上不符合規定的“拖延”,體現了真正的人情味兒,體現了對客戶利益的高度負責,是一種典型的社會責任。可見,社會責任不是強迫來的。

      其次,銀行的社會責任不是簡單的讓利行為。很多人認為,銀行免除一些手續費、少收一些手續費就說明有社會責任,否則就是缺乏社會責任,這恐怕過于簡單了。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以犧牲和剝奪企業經營自主權為代價的社會責任必難長久。銀行的社會責任,并不應是簡單的“讓利”,而更應是一種維護他人利益的責任感。拿攔截電信詐騙來說,銀行如果根據客戶要求進行了匯款,即使發生詐騙,銀行也不會牽連到責任,因為匯款過程是根據客戶指令,完全合規,銀行既無獲利,也無損失,更無欺詐,可以說是局外人。然而,銀行工作人員正是出于對客戶財產的負責才費時費力地加以阻攔,此過程中盡管銀行沒有什么“讓利”,但不是比免除幾個手續費更體現責任感嗎?

      再次,銀行的社會責任應與銀行自身業務特點緊密相關。捐資助學也可以說是履行社會責任,不過,做這樣的“好人好事”,任何企業都可以。銀行提升社會責任,應更多發揮自身優勢,體現行業特點。當前,電信詐騙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且花樣頻出,屢禁不絕,公安機關事后介入調查,往往鞭長莫及。而銀行在防范金融詐騙上具有人才和技術優勢,且處在阻攔電信詐騙的關鍵環節,是詐騙得逞之前的最后一個關口,因此,在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免受詐騙損失方面,銀行大有可為,這是履行社會責任的廣闊天地。

      履行社會責任,銀行責無旁貸。不過,以社會責任為由讓銀行不收費,作為自主經營的企業,銀行或許會為難;但是,讓銀行采取更多措施打擊電信詐騙、保護客戶財產安全,這正是其長項。我們的監管部門和新聞媒體應多引導銀行履行這樣的社會責任,在銀行與公眾之間創造更加和諧的關系。(李庶民)

    來源: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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