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時光倒回至2006年,對中國企業來說,社會責任報告還要算是一個相對陌生的概念,當年發布社會責任報告的央企僅是區區5家,民營企業更是鮮有“染指”。
中國鋁業公司改革發展中心副主任趙秀富回憶說,中鋁集團就是這“鳳毛麟角”中的一員,不過囿于當時環境的局限,雖然也“潮”了一把,但在編寫報告方面卻是一派懵懂,茫然得很。及至今日,中國企業的“責任觀”大有改觀。
記者自日前在北京舉行的第四屆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國際研討會上獲悉,中國企業發布社會責任報告的數量正在顯著增長。大會發布的《金蜜蜂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研究2011》顯示,2011年前10個月,各類社會責任報告發布數量達817份,超過2010年全年的總量,同比增長23.2%。此外,不同性質企業發布的報告數量均有增長,其中民營企業發布了187份報告,同比增長41.7%。但事實也表明,我國企業發布社會責任報告數量的總體基數較小,整體質量不高。由于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存在,以民營企業為主的中小型企業對發布報告的認知度明顯弱于國有企業。
“在當今企業發展和經濟全球化的進程當中,企業社會責任已經成為企業戰略管理和運營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是企業成功發展的競爭力和必要的條件。”中國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副秘書長翟齊如是表示。
國企步伐快過民企
以上市公司為例,國企發布社會責任的編制質量、數量均好于民營企業。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數據顯示,2010年,共有327家滬市上市公司披露了年度社會責任報告,較2009年度的318家增加了9家。上交所公司管理部經理黃敏之介紹說,在發布社會責任報告的327家公司中,273家為國有企業,54家為民營企業。而在聘請第三方機構審驗的15家公司中,14家為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只有1家。“國”與“民”的差異可見一斑。
而央企內部似乎也參差不齊。據國資委研究局局長彭華崗介紹,中央企業所在的重要行業發布報告的比例非常高,如石油石化、電力、冶金行業等,幾乎全行業發布了社會責任報告。但總體而言,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中央企業只有75家,雖然與2006年相比增幅驚人,但企業責任感“旁觀者”與“積極參與者”仍有不小距離。
探究國企與民營企業在社會責任報告發布方面存在的巨大差異,黃敏之認為,一方面,很多國有企業被列入了上市公司強制披露社會責任報告的范疇,且這一數字明顯高于民企;另一方面,是因為國有企業因其公有性質,其社會責任承擔意識相對較強。對于黃敏之所提及的“責任意識”,趙秀富非常認同。他指出,2010年的哥本哈根會議正式通過了ISO26000社會責任標準。這一標準成為很多央企的指路明燈。與該標準相應,中鋁集團把社會責任報告內容分成七個部分,包括人權、勞工實踐、客戶、消費者、公平運營、環境、社區參與和發展,并細化分解為100多項指標發給成員企業。伴隨社會責任標準的統一,央企的步伐會走得更快,中小企業亦有更大進步空間。翟齊指出,按照國資委的要求,到2012年,121家對外企業都應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中小企業多“旁觀”
據統計,目前在工商部門注冊的中小企業數已達1000多萬戶,占到全國企業總數的99%以上,中小企業已經成為推動社會經濟持續發展的重要力量。必須看到,雖然中小企業已成國民經濟和提供社會就業的主體,但廣大中小企業對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多取“旁觀”態度。
WTO經濟導刊副社長殷格非分析指出,2011年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信息披露呈現“四多四少”的特點,即披露有關政府、社區、員工方面的信息相對比較完善,但對同行、金融機構、社會組織、監管機構、供應商的信息披露還顯得不太充分;對應盡責任披露比較充分,對愿盡責任的披露顯得不太充分;披露正面信息顯得比較充分,披露負面信息較少,很多企業報告里甚至沒有這方面的信息;披露社會責任領域的信息相對多,涉及到經濟和環境的信息相對要弱。
此外,中國工業經濟聯合會副秘書長姜薪認為,中國企業發布社會責任感報告存在“三個不平衡”:一是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對社會責任的認識和開展社會責任的能力不平衡。在實踐中,大企業往往好于中小企業。二是不同區域的企業社會責任的水平不平衡,東部沿海開放地區水平要優于中部和西部欠發達和不發達地區。三是社會責任管理、信息披露和實踐發展的不平衡,管理和信息披露落后于社會責任的實踐。
據悉,為更好地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事業,中國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發起了企業社會責任1+3創新項目模式,意在通過發揮理事會的領導力、影響力,帶動供應鏈上下游的伙伴公司,特別是在中小型企業當中傳遞社會責任的理念。翟齊介紹說,在當今企業發展和國際化的進程當中,企業社會責任已經成為企業戰略管理和運營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是企業成功發展的競爭力和必要的條件。今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更加重視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及報告編制和對外披露。
商務部世貿司副司長鄂德峰表示,近年來,商務部制定了一系列推動和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政策措施,如將環保、能耗、用工、設備水平等指標納入加工貿易企業經營狀況和生產能力核查范圍,在資源型產品出口配額招標中引入了企業社會責任審查程序,明確規定沒有按時足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和環保未達標的企業,將被取消投標資格等等。今后,商務部還將進一步支持和引導企業在國內外發展的時候強化社會責任意識,在履行社會責任過程中贏得更大的國內外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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