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各界對企業社會責任愈發重視,企業發布的社會責任報告也成了被關注的焦點。臨近年末,一大批針對社會責任報告的研究出爐,也或多或少地反映出了目前在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
跨國公司履行社會責任內外有別
在一系列針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報告中,11月上旬中國社科院發布的2011 年《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最為吸引人。該報告顯示,課題組分別調研了中國境內的國企、民企、外企共300 家。按百分制考評,有26 家企業得分是0 分甚至是負分。這26家企業中,外資企業占了大頭,共有19 家,其中,阿迪達斯、戴姆勒·克萊斯勒、可口可樂等均“ 榜上有名”。這些企業不僅社會責任披露十分匱乏,甚至被曝出了市場責任和社會責任的負面信息。
此外,據北京大學社會責任與可持續發展國際研究中心主任殷格非主持編制的《金蜜蜂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研究2011》顯示,2011 年上半年中國外資實體企業為44.19 萬家,但是發布社會責任報告的企業不足外資企業總數的萬分之二。跨國公司500 強在華投資已達470 多家,但發布了中國區社會責任報告的只有25 家。殷格非認為,一些跨國公司的母公司在社會責任報告的編制與披露方面,是推動全球社會責任發展的先鋒,也是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先行者。但是,在中國,跨國公司的表現卻相反,這其中原因值得深究。今年以來,跨國公司負面消息頻出:肯德基的“ 豆漿門”、味千拉面的“ 骨湯門”、麥當勞的“ 蛆蟲門”、雀巢奶粉的“ 菌落門”…… 五花八門的丑聞,也反映出跨國企業的普遍問題。可以說,社會責任披露的缺乏以及負面新聞曝光的背后正是跨國公司對履行社會責任的不重視。
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劉萍認為,目前,從在華跨國公司內部來看,企業為了節約成本,謀取更大的利潤,母公司提倡的履行社會責任往往被遺忘。再者,中國相關法律不健全,違法成本較低,對企業的警示力度與處罰力度不大,致使部分企業在逐利的過程中拋棄責任。但是,最主要的,還是企業未認清“ 社會責任”對于自身的價值。其實,除股東外,與企業有關的相關利益主體包括員工、供應商、消費者、債權人、政府部門、企業所在的社區等,在企業最大限度追求利潤的同時,不可避免地要與其發生矛盾、沖突,因此,企業不得不考慮如何在使各方滿意的情況下實現自身的發展,而這才有了“ 企業社會責任”一說。
目前,部分在華跨國公司只講求利潤而忽視責任,是對企業自身的不負責。因此,殷格非認為,對于在華跨國公司,應該深化對社會責任報告價值的認識,積極發布中文版社會責任報告,并充分發揮母公司優勢,進一步提升社會責任報告編制的水平,以此推動公司的良性發展。
國企履責定論不一
在各方研究報告都對在華跨國公司履行社會責任“ 打低分”時,國企卻被樹立為正面典型。近日,由中國社科院經濟學部企業社會責任研究中心編寫的《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白皮書2011》(簡稱白皮書)正式發布,報告顯示,發布社會責任報告的企業中國有企業最多,包括中央企業、國有金融企業和其他國有企業,共有444 家,占報告總數的64.5%,由此,中央企業報告平均得分最高(61.2 分),超過外企和民企。但是,有媒體卻對此表示質疑,他們認為國企并沒用發揮其優勢履行社會責任,反而在壟斷、污染環境方面我行我素,更重要的是在保障民生上所作甚少。一方面是研究報告的統計數字,另一方面是媒體的舉證。
那么國企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是真正有了進步,還是只是虛名在外?針對這一問題,劉萍認為,在過去20 年里,國企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的確取得了很大進步,并對中國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大的推動作用。作為納稅大戶,國企為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貢獻。同時,國企也越來越注重節能減排,為同行業樹立了典范。甚至很多國企都在新疆、西藏等偏遠地區開展幫扶工作等。但是,存在這么多的質疑聲,表明國企在某些方面還需改善。
目前,國企之所以備受輿論質疑,與其能力與責任不成正比有關。專家表示,國企的存在,除了創造利潤,更重要的責任還在于保障國民經濟的穩定。隨著近些年國企發展紅火,公眾對于國企履行社會責任的期待也越來越高。國企的盈利,已不再是衡量其能否履行社會責任的唯一標尺。而這種衡量標尺已經從盈利,上升為認清自身全民所有的屬性,為人民服務和為國家擔當,沖鋒在前。“如果企業一味追求效益最大化,那么就會與民眾期待形成落差,輿論對于國企的指責也不可避免。對此,國企應從多方面和多角度實現履行社會責任的承諾。”劉萍表示。
評獎機構攪渾責任清潭
在社會責任方面,除了各種企業主體外,目前也涌現出了一些評獎機構,對各企業的社會責任履行情況評比打分,這本無可厚非,但是其中一些機構卻把這種活動變成了賺錢謀生的手段,這是對企業、消費者和社會的不負責。
2011 年6 月17 日,沃爾瑪中國榮獲“2011 企業社會責任特別大獎”,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獲得榮譽后不久,沃爾瑪就曝出了重慶“ 綠色豬肉”事件,廣東省社會科學研究院綜合開發研究中心主任黎友煥用“ 滑稽至極”來形容此事。他表示:“ 一些公司存在社會責任缺失,但卻被各種獎項圍繞,這背后存在巨大問題。放眼國內,目前許多企業的社會責任獎項,都是以金錢購買所得。而評獎機構助紂為虐,從中漁利,以致評價造價、作假現象十分普遍。”對此,劉萍也深惡痛疾,她認為:“ 買獎企業,失去了誠信的根本,實屬不該。而評獎機構,本應對社會和消費者起到導向作用,但卻在利益面前折腰,是為時代和社會的不幸。機構與企業上演雙簧蒙騙消費者,更讓企業忽視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性,讓消費者上當受騙,讓社會風氣敗壞。作為負責任的企業和評獎機構,都應堅決杜絕此種行為。”
來源:中國貿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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