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平洋保險第五次登上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


    時間:2015-02-05





      在“2014第一財經·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頒獎典禮上,中國太平洋保險榮獲本次評選最高獎項“杰出企業獎”,這是該公司連續第五年獲得該獎項。

      評審委員會認為,太平洋保險持續完善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把企業社會責任融入經營管理和商業模式創新過程,充分發揮保險在風險保障、社會管理、資本融通等方面的作用,服務于經濟與社會的發展。

      據了解, “第一財經·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評選”是國內權威的企業社會責任評選活動之一。該活動秉承專業、客觀、公正的評選原則,依托專業、權威、獨創的“仁商”評價體系,經過問卷調研、企業面訪、專家評議和新聞觀察等層層篩選,歷時近半年,最終評選出該獎項。

      值得一提的是,太平洋保險也是保險行業唯一獲獎的企業。

      此外,不久前,獲獎的太平洋保險旗下的太平洋產險推出《車險理賠服務時效標準》,對車險理賠時效做出全面規定,以進一步踐行服務承諾,更好地塑造公司理賠服務品牌形象,提升客戶滿意度。

      太平洋保險首次在中保協《機動車輛保險理賠服務時效行業標準》及太平洋產險《服務承諾》的基礎上推出的《車險理賠服務時效標準》,適用于保險車輛發生事故后的報案受理、接案調度、事故查勘、車損核定、理算核賠、賠款支付、客戶回訪、接訪應訴等主要理賠服務,要求其全國統一客戶服務電話95500的座席人員在接到報案5分鐘內完成派遣查勘人員調度工作,查勘人員需在10分鐘內與報案人取得聯系。

      相比太平洋保險此前所作的服務承諾,查勘人員聯系報案人的時效縮短了5分鐘。太平洋保險同時要求其業務部門,對于估損金額在5000元(含)以內,且損失直觀、無需拆檢的事故車輛,應通過3G快速理賠系統在事故查勘的同時核定損失。對于核定屬于保險責任的理賠案件,與客戶協定賠償金額后,5000元(含)以內案件應在一日內通知支付,其余案件分別在一至十日內通知支付。這一金額標準比行業標準所要求的2000元(含)大大提高。對于涉及人員傷亡的事故,太平洋保險要求自報案受理之后48小時內主動聯系報案人,跟訪案情,相對于行業標準要求的72小時縮短了1天。

    來源:長江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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