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社會責任真要立法了嗎?看來未來需要重點關注了。”
“沒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不會走遠,早就該對企業社會責任立法了。”
“以前覺得企業社會責任可有可無,后來發現你不重視社會責任,社會也不會重視你。”
……
就企業社會責任這一談論已久的老話題,本報記者近期在隨機采訪部分企業負責人時發現,受社會輿論積極引導及相關課題研究推動的影響,不少企業高管眼下對履行社會責任的看法或多或少都有了新的變化。
有必要提醒企業關注的是,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并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已明確提出,要全面依靠依法治國來推進經濟社會改革,建設法治社會,并特別指出要加強企業社會責任立法。
“很顯然,企業社會責任建設是正在積極推動的法治中國建設的必然要求。就房地產企業而言,我們最新出爐的研究成果顯示,房企對社會責任重視程度逐年提高,在即將推介的中國責任地產TOP100房地產企業中,有超過80家提出了明確的企業社會責任發展目標。總體而言,上市公司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的表現明顯好于非上市公司。”1月13日,《中國房地產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軟科學課題項目,課題號為【2011-R5-1】)課題組(以下簡稱“課題組”)相關負責人接受《中國建設報·中國住房》記者采訪時如是說。
社會責任不再是沉重話題
令很多企業家都感到欣慰的是,當下的社會語境可以且能夠談論更多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話題,不再像之前那樣沉甸甸,甚至沉重得讓一些企業家“談責任色變”,唯恐避之不及。
想必很多企業家都沒有忘記2008年汶川地震后的王石“捐款門”事件,在那次地震后的捐款中,王石所在的萬科初始捐款200萬元。讓王石和萬科絕對想不到的是,那次捐款非同以往,捐款的多少不僅僅體現愛心,而且被上升到愛國的層面上,甚至成為檢驗一家企業是否具有社會責任的標準。
后來,盡管萬科捐款額達到1億元,但網民們似乎并不領情,公眾的質疑與非議不僅充滿網絡世界,還沖擊到萬科的股值。由此引發業界長時間有關“企業家的社會責任到底是什么”的深刻探討。
“一個社會總是有一些傳統、規范和模式,認識到這些模式存在的問題,重新組織要素,并成功為社會創造價值,這就是企業家精神。遠見、規劃、管理、組織、協調、說服、動員、妥協,是企業家們最擅長的領域。以國情而言,如果不把這些才能貢獻給社會,而僅僅是拿出一些錢來做‘慈善’,就談不上具有真正的‘企業社會責任’。”多年之后,再談及企業社會責任,王石及萬科其他高管仍在重申當初回應“捐款門”事件時的觀點,并逐漸獲得業內及社會各界的認同。
自2014年12月11日起,由中國建設報社組織的“《中國房地產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課題研討會系列訪談”在人民網人民電視欄目陸續開播。本報記者持續跟蹤報道發現,與以往形成較大反差的是,諸如萬科、首開、金地、紫薇、北科建、當代置業、新鷗鵬、福晟、景瑞、東原、金融街、華遠等諸多品牌房企負責人,在跟課題組成員共同探討企業社會責任話題時都表現得輕松自然,信心滿滿,無論是談企業誠信、建筑工程質量,還是談社會公益、慈善環保,都在結合企業自身的具體實踐有感而發,沒有口號,沒有空話、套話、廢話。
法治時代的社會責任新風
與上述“企業家們談及企業社會責任話題不再感到沉重”這一新現象相得益彰的是,法治時代下的企業社會責任新風也在不斷出現,不少地方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在企業社會責任問題上已敢于通過媒體公開“揭短亮丑”了。
以青海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為例,自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開展以來,該廳加大力度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本著“敢于揭短亮丑,敢于動真碰硬”的原則,將第一批查處的11起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項目建設單位及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及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及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及項目經理、監理單位及項目總監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的處理情況,通過《中國建設報》、《青海日報》等新聞媒體進行曝光,在業內和社會各界引發廣泛關注。
對此,課題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也表示,隨著課題指標體系的不斷優化和相關研究的不斷深入,對在履行社會責任意識方面嚴重缺失、屢次出現重大社會責任事故的企業,未來將聯合相關部門及時進行曝光,并有望成為政府建設項目招標、土地拍賣等領域的參考依據。
那么,在中國正在加速進入法治時代的大背景下,未來房企到底該如何正確認識和履行社會責任?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著名經濟學家、中國房地產企業社會責任評價委員會課題組組長陳淮表示,對房地產企業而言,離開市場經濟去講社會責任,慈善、公益、環保、公平就變成了無源之水。“房地產企業目前正處于進一步深化改革的前沿,積極探索和推動生產要素的市場化,是房地產企業義不容辭的歷史和社會責任。”
剛剛履新首開集團副董事長兼總經理的潘利群也表示,未來,社會責任應該貫穿在企業正常經營的所有社會活動中。“它是一種思維方式,也是一種工作指導原則。”
華遠地產總經理孫懷杰對此深表認同,他認為,在越來越法治化的中國,社會責任更應該成為企業的核心價值觀。“企業公民和社會公民的地位應該是對等的。”
來源:中國建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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