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茅臺酒一直居于“國酒”地位,真是這種地位,使得茅臺理所當然地肩負著高度的社會責任和歷史責任。在此思想觀念的導向之下,茅臺及時確立并逐漸完善了一整套統領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和處理各種外部關系的核心理念體系。
茅臺集團董事長袁仁國指出,在茅臺“八個營銷”市場謀略體系中,貫穿著一個核心理念——堅持以人為本,把消費者視為企業的上帝和恩人。
董事長袁仁國表示,每個企業都期望在產業競爭中擁有一片生存發展的土壤和天空。但是,企業能否在市場營銷思想觀念和市場行為中真正把消費者視為企業的恩人和上帝,并身體力行地去倍加尊重和維護,卻往往不是輕而易舉、一僦而就的事情。茅臺從“八個營銷”中獲得的感悟是:只有當企業把“價值分享”作為自己的市場營銷活動的出發點和歸結點,才能真正做到服務目標顧客,也才有可能從不斷超越自我中找回到企業生存的歸屬點——“為顧客創造價值”。
袁仁國表示,茅臺通過把“釀造高品位的生活”的使命,“健康永遠、國酒永恒”的愿景,“天貴人和,厚德致遠”的核心價值觀,“一品為主,多品開發,穩健經營,持續成長”的經營理念,“愛我茅臺,為國爭光”的企業精神,“崇本守道,堅守工藝,不挖老窖,不賣新酒”的質量理念,“行動換取心動,超值體現價值”的服務理念等作為茅臺市場謀略體系的構成元素融入到“八個營銷”之中,使企業市場營銷活動的全過程能真正地體現了“國酒”企業所具備的高度社會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以及自覺服務顧客、維護顧客利益的精神文化和行為文化。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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