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保險新規尚未最終敲定,規范線上營銷正在打補丁。伴著地攤保險、直播帶貨、小視頻宣傳的火熱,首個行業監管指引及時出爐,一方面規范,另一方面警示,明確保險公司首先承擔責任,并嚴禁合同約定外變相打折、紅包、抽獎。您支持 “直播帶貨“嗎?請參與文末調查。
2020年,一場新冠疫情的沖擊,改變了原有的生活、購物、消費等方式,線上化的產業鏈在這個特殊時期加速紅火。“云時代”提前到來,網絡直播成為時下“帶貨”的熱門渠道。就連保險,這一被認為“最不可能”的金融產品,也成為這場“直播秀”中的一員。
老板們從“幕后”走到“臺前”,鏡頭面前的“導購”奮力講解,激昂的言語加上“饑餓式”營銷手段,讓保險直播賣貨有了更多看點。
然而,作為一款區別于現實中摸得著的 “商品”,保險具有極強的專業性,復雜的保險條款、嚴格的投保條件都將成為日后理賠的關鍵要素。而直播過程中,如果太多簡化或夸大言辭,也可能會為日后理賠服務“添堵”。
為此,6月23日,北京銀保監局向當地保險業下發了《關于保險網絡直播和短視頻風險提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保險網絡直播和短視頻存在的風險,給予轄內保險機構三方面提示。
北京銀保監局要求各保險機構應當按照《通知》提示內容,對當前本公司及所屬從業人員開展保險短視頻、直播營銷宣傳和銷售活動的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和整改,并于7月31日前將自查整改情況進行上報。
或許,保險圈的“直播”即將迎來一次“大洗禮”。保險“直播帶貨”、“小視頻帶貨”模式也將真正區別于“實體帶貨”,上演更加“保險”的銷售。
監管警示“跟風”風險 保險銷售“實質重于形式”、
簡單的一場“保險直播秀”,或許僅僅是一種創新形式,而“帶貨人”的專業性及其對產品理解的深度、講解的準備度,對于規范銷售至關重要。
《通知》指出,保險網絡直播和短視頻涉及多種銷售模式,包括提供可點擊的網絡鏈接直接投保、線上引流到線下銷售場景轉化等方式。
與此同時,保險網絡直播和短視頻也涉及多個主體,包括發布主體,如抖音、快手、淘寶、微信等網絡平臺;通過網絡平臺或借助直播軟件等制作發布短視頻或開展網絡直播活動的各類機構和個人等運營主體;以及保險短視頻、直播內容中的主播主體,包括保險機構從業人員、明星、知名主播等互動人群。
正因形式的新穎及多樣性,短視頻、直播帶貨等互聯網銷售新模式在傳統的保險圈內備受關注。北京銀保監局也表示,北京地區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通過短視頻、直播等方式開展保險營銷宣傳和銷售等行為日益普遍。
但創新的形式往往也存在潛在的未知風險。短視頻、直播帶貨等模式也同樣如此。
北京銀保監局提醒,短視頻、直播帶貨等互聯網銷售新模式的合規風險隱患需要重視,特別是存在有的機構混淆線上線下保險業務進行監管套利,有的保險短視頻、直播主體不具有合法資質,有的保險短視頻、直播內容存在誤導宣傳等諸多問題。
為此,北京銀保監局表示,保險機構應當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區分不同情形,嚴格落實保險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要求。
詳列三大指引 形式、主體、內容各有規范
說到創新,保險從未缺席。從網上直播帶貨,到前段時間的地攤經濟,保險均是參與的一分子。尤其是在保險需求日益旺盛的當下,“圈住客戶”也成為各家保險機構的任務之一。為此,短視頻、網絡直播等銷售手段,輪番開啟新模式。
但面對不可預測的風險,以及這些風險對于保險公司風控能力的考驗,均為新問題。
為此,就保險圈中的短視頻、網絡直播等銷售模式,北京銀保監局分別針對開展形式、涉及主體、發布內容三方面提出了不同要求:


“直播帶貨”監管升級 嚴防銷售誤導網上泛濫
直播對于每一個行業來講,可謂是一種“嘗新”。對于保險這個從“坐商”到“行商”的傳統金融業來說,更是一種突破。
面對不斷變化的銷售環境,網絡直播的火熱,似乎在意料之中。而對于網絡直播帶貨等形式下的保險銷售,保險監管機構在此前就開始了相關的排查或治理工作。
例如,6月1日,河北銀保監局下發的《組織開展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全面排查和專項治理工作》中便指出,要針對當前短視頻直播平臺保險營銷宣傳存在的不當宣傳、銷售誤導等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整頓,加大對分支機構及從業人員短視頻直播賬號和信息發布的審核力度,堅決清理未經報告開設賬號和發布內容的行為,嚴格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責任。
或許這是一場階段性的“火熱”,但如果真要賣保險做成交,如何保證“清清楚楚講保險”、“明明白白買保險”,還需要不斷摸索,并進一步努力迎合特定人群的需求。
轉自:新浪財經綜合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7254。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