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6月28日晚間公告稱,當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證監會對康得新及主要責任人員在原證券法規定的范圍內頂格處罰并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該案在回應了市場加大違法違規成本呼聲的同時,表明了“零容忍”的執法態度,也展現了證監會從嚴打擊財務造假的決心。值得關注的是,在立體追責體系建立的基礎上,繼行政處罰后,民事賠償、刑事追責等各個層面環環緊扣、不留死角,務必將讓康得新財務造假付出沉重代價。
行政執法祭出組合拳。從行政處罰情況分析,由于康得新涉案違法行為發生時,證券法尚未修改,財務造假的行政責任偏低,60萬元罰款已是法律規定的上限,但除頂格處罰外,證監會已對實控人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同時,公司存在觸及有關規定的強制退市情形的可能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民事賠償有機銜接。行政處罰并不是該案的終點。通過投資者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等方式激發市場化約束力量,將讓以康得新為代表的造假者付出沉重代價。證監會行政處罰作出后,康得新將面臨高額民事賠償,代表人訴訟制度或將令康得新傾家蕩產。目前,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證券集體訴訟制度已提上日程,這無疑將進一步便利投資者維權,震懾造假行為。
刑事追責在所難免。康得新實際控制人鐘玉此前已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嚴格執法、重拳治亂是打擊財務造假的“猛藥”,但罰當其過,資本市場方能成為一池活水。證監會一直積極推動有關部門提高刑事打擊力度。可喜的是,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已于6月28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其中,為進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秩序,草案完善了證券犯罪規定,包括提高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刑罰等。
跨市場追責無一漏網。康得新近期因債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再度被立案調查,證監會將對造假企業跨市場違規行為全面追責。康得新再次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或涉及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信息披露問題。該案調查進一步表明監管部門將對造假上市公司跨市場違法違規進行全面追責,康得新案或將成為債券市場跨市場執法第一案。
中介機構一并追責。在對主案審理的同時,證監會還將加強對中介機構的追責。在康得新造假期間,作為康得新的審計機構——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從“看門人”淪為“放風者”,多次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其已經被立案調查。值得關注的是,這已不是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第一次被查。對于多次觸及資本市場法律法規的“慣犯累犯”,證監會將從重處罰。
由此看來,針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已布下“天羅地網”,無論是證券市場還是銀行間市場,不管涉及行政責任、民事責任還是刑事責任,違法主體均無可逃脫。可以預期,證監會全方位、立體式追責的努力將有助于形成行政執法、民事追償和刑事懲戒相互銜接、互相支持的立體、有機體系,對造假者形成有效震懾,顯著改善市場的生態,保障我國資本市場沿著法治誠信的道路行穩致遠。
轉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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