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門發布《關于加強電化學儲能安全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切實落實電化學儲能安全管理責任,強化全鏈條安全管理,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通知》提出,將圍繞六方面加強電化學儲能安全管理有關工作,包括提升電池系統本質安全水平、開展電化學儲能項目安全條件和設施論證評價、進一步完善電化學儲能相關標準規范、落實電化學儲能項目安全監管責任、加強部門工作聯動和信息共享以及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通知》明確了各部門職責。工業和信息化部加快電池本體安全研究,推進電化學儲能電池技術進步,規范電池系統設計和生產制造。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能源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加快推進電化學儲能電站設計、施工、驗收、并網、運行等相關標準規范的制修訂工作。能源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等安全生產方面的標準規范,加強與儲能電池產品強制性國家標準銜接應用。消防救援部門制定消防管理、火災監測預警等標準規范等。
《通知》還強調,所有電化學儲能電站項目須依法依規實施備案。加強電化學儲能建設與運行情況的監測和部門間數據信息共享,及時通報重大問題和情況。各地相關部門要將確保安全作為發展電化學儲能的重要前提,融入到電化學儲能發展各個環節,促進電化學儲能高質量發展。(耿明月)
轉自:中國化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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