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融合互動,再出重磅政策。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近日印發《關于推動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將在全國開展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試點。全面推廣新能源汽車有序充電,擴大雙向充放電(V2G)項目規模,豐富車網互動應用場景,以城市為主體完善規模化、可持續的車網互動政策機制,以V2G項目為主體探索技術先進、模式清晰、可復制推廣的商業模式,力爭以市場化機制引導車網互動規模化發展。
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新能源汽車的動力電池融入電網,發揮儲能電站的作用,這一創新遠景可謂先人一步。
不少于50個V2G項目將列入試點
《通知》要求,參與試點的地區應全面執行充電峰谷分時電價,力爭年度充電電量60%以上集中在低谷時段,其中通過私人樁充電的電量80%以上集中在低谷時段。參與試點的V2G項目放電總功率原則上不低于500千瓦,年度放電量不低于10萬千瓦時,西部地區可適當降低。
《通知》要求,請各省(區、市)牽頭負責充電設施發展的部門按照附件要求匯總編寫相關材料,并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將紙質版材料蓋章后寄至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將適時組織專家審查,選取不少于5個發展基礎好、政策力度大、帶動效應強的城市及不少于50個V2G項目列入本次試點范圍。
此前,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發布《關于加強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融合互動的實施意見》中提出,力爭2025年底前建成5個以上示范城市以及50個以上雙向充放電示范項目。
試點將擔負多項任務
《通知》提出了一系列重點任務。其中,發揮電力市場的激勵作用。即逐步完善車網互動資源聚合參與電力市場的交易規則,推動充電負荷規模化、常態化參與電力市場交易,支持探索負荷聚合商參與電力市場的商業模式,推動電力市場各類新業態主體培育,逐步形成模式清晰、發展穩定、具備推廣條件的負荷聚合商業模式。鼓勵V2G項目聚合參與電力現貨、綠電交易以及儲能容量租賃等市場,驗證V2G資源的等效儲能潛力。
再者,完善價格與需求響應機制。建立健全居民充電峰谷分時電價機制,鼓勵圍繞居民充電負荷與居民生活負荷建立差異化的價格體系,優化峰谷時段設置,合理擴大峰谷價差;探索新能源汽車和充換電場站對電網放電的價格機制。創新需求響應機制,豐富需求響應品種,提升用戶參與頻次和響應規模。
《通知》還提出,加強智能有序充電應用推廣,推動智能有序充電樁建設、替代或改造;促進V2G技術與模式協同創新,探索與園區、樓宇、住宅等場景高效融合的V2G技術和模式,滿足公共領域和私人車輛的V2G應用需求等。
新能源汽車將“解鎖”新應用場景
推進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融合互動,意味著中國正在推動新能源汽車“解鎖”新的應用場景。
“從發展愿景上說,每一輛新能源汽車就是一個小型的移動的‘儲能電站’,我們公司也早有這方面研究,相信這個目標一定會實現。”國內某動力電池頭部企業內部人士此前向記者說,從近期來看,新能源汽車的動力電池與儲能電站相結合將是電池類企業的發力點。
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新能源汽車的動力電池融入電網,發揮起儲能電站的作用,這一創新遠景,可謂先人一步。
此前發布的《關于加強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融合互動的實施意見》,給出了清晰“遠景圖”。其中提到,新能源汽車通過充換電設施與供電網絡相連,構建新能源汽車與供電網絡的信息流、能量流雙向互動體系,可有效發揮動力電池作為可控負荷或移動儲能的靈活性調節能力,為新型電力系統高效經濟運行提供重要支撐。車網互動主要包括智能有序充電、雙向充放電等形式,可參與削峰填谷、虛擬電廠、聚合交易等應用場景。(記者 于祥明)
轉自: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