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四部門發布了關于實施好今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將田間作業監測終端、植保無人機、烘干機等納入報廢更新補貼范圍;各省結合實際將自行確定的報廢更新補貼農機種類范圍上限由6個提高至12個,加快先進適用、節能環保、安全可靠農業機械的推廣應用。
在補貼標準上,報廢水稻拋秧機并新購置同種類機具,按不超過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不超過3萬元。報廢并更新購置采棉機,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由6萬元提高到8萬元。報廢并更新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在《通知》確定的補貼額基礎上,按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報廢并更新田間作業監測終端、植保無人機,按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以上三類機具設備報廢補貼申領要以購置同種類新機具設備為前提。
對于尚未納入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范圍的田間作業監測終端,各省按不超過上年同檔次產品市場銷售均價的30%測算更新補貼標準;相關檔次產品市場銷售均價可通過市場調查獲取,也可書面委托2家以上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專業價格評估、成本測算等方式獲取。(記者 陳博)
轉自: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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