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關業務與傳統商業銀行的緊密程度分類,商業銀行綜合化經營包括兩個層面的含義:內部綜合化經營和外部綜合化經營。
進入21世紀,特別是中國“入世”后,中國的商業銀行開始面對資本市場發展、利差不斷收窄和外資銀行進入等多重壓力,傳統的以存貸款業務為主體的經營結構和以利差為主的收益結構漸漸難以為繼。加之,利率市場化進程加快以及金融脫媒趨勢加劇又進一步壓縮國內銀行業息差業務贏利空間。面對日益增強的金融創新和綜合化經營的需求,隨著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深入和金融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監管部門擇機調整了政策管制,在政策上打破了銀行、證券、保險和基金業之間的資金壁壘,如人民銀行發布《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將商業銀行的經營范圍擴展至包括各種基礎代理、顧問、信息咨詢、承諾、擔保、信用證、基金托管、代理證券、代理保險、金融衍生等25項中間業務;銀監會相繼批準建立了銀行系的基金公司、租賃公司和保險公司;保險業也獲批建立了保險系的商業銀行。特別是2005年以來,中國商業銀行的綜合化經營有了較快的發展。
金融綜合化經營可以界定為銀行、保險、證券跨業交叉經營,無分業限制,或在有一定的風險隔離下以某種方式實現實際意義上的金融各業交叉經營。商業銀行綜合化經營作為金融綜合化經營的一個重要部分,主要是指商業銀行突破傳統的商業業務范圍,拓展新興商業銀行業務以及保險、基金、投行、信托等行業的相關業務,實現銀行、保險、證券各業的產品邊界不斷融合,最終為客戶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按照相關業務與傳統商業銀行的緊密程度分類,商業銀行綜合化經營包括兩個層面的含義:內部綜合化經營和外部綜合化經營。其中,內部綜合化經營是指銀行通過內部的產品創新、交叉銷售等方式,為客戶提供綜合性商業銀行業務服務,如近年來國內商業銀行開展的資產管理業務等新興商業銀行業務;外部綜合化經營可理解為商業銀行通過新設、并購等形式控股獨立的非商業銀行子公司開展非商業銀行金融業務,如投行業務、保險業務、信托業務等。總體來看,銀行的綜合化經營,有利于為客戶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務,同時也有利于銀行形成多樣性的資產與收益結構,提升銀行分散風險的能力,實現商業銀行的范圍經濟效應。
第一類是與銀行業務高度相關的綜合化經營業務。主要為商業銀行傳統的服務業務,包括匯兌、結算與清算、代理業務、信息咨詢、財務及投融資顧問、貨幣市場等固定收益類投資,銀行卡、擔保承諾、代客交易、托管及其他受托、理財等業務。這類業務在國際銀行業開展時間相對較長,與國內商業銀行相關業務內容基本相似,風險相對較小。只有貨幣市場投資和擔保承諾業務涉及或有負債或者自有資金的投入,存在一定的風險敞口。
第二類是與銀行業務比較相關的綜合化經營業務。主要包括投行、信托、租賃及保險業務。從內容看,投行業務主要包括證券經紀(經紀業務或做市業務)、并購重組(包括相關顧問服務)、債券承銷、股票承銷等業務。信托、租賃及保險業務主要包括信托、金融租賃、壽險(承保、代銷和經紀)、產險及其他保險(承保、代銷及經紀)等業務。從風險的角度看,該類業務風險高于第一類業務:股票市場、債券市場的狀況將直接影響到股票承銷、債券承銷的盈虧;部分證券經紀業務(如做市商業務)要求銀行自身建立大量證券頭寸,存在一定市場風險;并購重組業務則面臨市場風險(收購雙方股價波動)、政治風險(反壟斷相關法律)和信用風險(收購可能涉及的資金安排);壽險、產險及其他保險業務面臨道德風險、由于突發事件(如恐怖襲擊)引發的保險事件集中爆發等風險。
第三類是與銀行業務相關度不高或基本不相關的綜合化經營業務。主要為交易及投資類業務。從內容看,該類業務包括自營債券、自營股票、自營金融衍生品、直接股權投資及私募股權投資(PE)基金等。從風險的角度看,該類業務均需要銀行運用自有資金建立頭寸,利率風險、匯率風險、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政治風險等風險同時存在,總體風險水平高于前兩類業務。
限于各國金融監管體系及各機構自身發展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當前全球金融機構存在著不同層次的綜合化,有些機構的綜合化程度較高,有些則較低,相對應的管理模式和業務結構也不相同。有些機構主要從事傳統商業銀行業務,對與商業銀行相關金融服務業務略有兼顧;有些機構從事傳統商業銀行業務的同時也從事如保險、投行等多種業務,不同的機構公司治理模式和業務結構不甚一致。
國際大銀行綜合化經營的程度整體很高。筆者選取了全球20家國際大銀行。從整體看,在與銀行業務高度相關的、比較相關的以及相關度不高或基本不相關的21項業務中,20家國際大銀行僅有少數業務沒有開展或開展程度較低,其整體綜合化經營程度很高。但值得強調的是,其在不同業務的開展程度上卻有所不同,綜合化經營不可一概而論。
國際大銀行在開展與銀行業務高度相關的綜合化經營業務方面沒明顯差別。具體來看,在與銀行業務高度相關的綜合化經營業務方面,由于匯兌、結算與清算、代理業務、信息咨詢、財務及投融資顧問、代客交易、托管及其他受托、理財業務的風險較小,20家大銀行均普遍開展,而貨幣市場投資和擔保承諾業務盡管存在風險敞口,但經過多年的發展,20家大銀行開展得也較為充分。各大銀行綜合化經營的差別主要體現在與銀行業務比較相關的、與銀行業務相關度不高或基本不相關的業務方面。20家國際大銀行中,直接股權投資業務開展很充分的達到19家,自營債券業務開展很充分的有17家,證券經紀業務開展很充分的有16家,自營金融衍生品、股票承銷和自營股票業務開展很充分的也分別有14家、12家和11家。盡管金融租賃、壽險、保險及其他保險業務開展很充分的銀行數量較少,但開展程度較為充分的大銀行仍分別有12家、9家和12家。
各國銀行業綜合化經營的側重點不同。國際大銀行的表現在較大程度上反映了所在國銀行業綜合化經營的整體狀況。美國銀行業在投行業務,信托、租賃及保險業務,交易及投資類業務等方面發展較為成熟,綜合化經營范圍較為全面。英國銀行業綜合化經營更側重投行業務和交易及投資類業務。日本和加拿大銀行業在投行業務,信托、租賃及保險業務,交易及投資類業務方面發展整體較為平均,但日本銀行業更注重債券承銷、自營債券和直接股權投資業務,而加拿大銀行業更注重證券經紀、債券承銷和直接股權投資業務。意大利銀行業與美國銀行業較為相似,而德國和法國銀行業更側重于交易及投資類業務,荷蘭銀行業在信托、租賃及保險業務方面的發展相對更為充分。
各國銀行業綜合化經營的風險管理架構較為完善而全面。目前大型的國際綜合化金融機構在長期開展綜合化經營的過程中,實施覆蓋所有業務條線的全面風險管理,已經逐步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一方面,該體系覆蓋了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國別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聲譽風險在內的各類風險;另一方面,該體系從董事會、高管層一直向下延伸到子公司、業務條線、地域板塊以及職能部門,形成了立體網狀的結構。除了專門的風險管理委員會和風險管理部門,每個子公司以及業務和職能單元也都是該網絡的重要節點。此外,當進入新業務領域時,需要嚴格控制新興業務風險。
經過多年的努力,中國銀行業綜合化經營有了很大的發展。財務顧問、資產托管、財富管理等新興中間業務收入升幅較快;跨行業投資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步伐穩步進行;國內監管機構初步建立起了銀行業綜合化經營的監管框架。但中國商業銀行以傳統業務為主的結構并無根本改變,貸款在銀行資產構成中仍占據支配地位,高度依賴利差收入狀況依然明顯。在綜合經營方面仍以銀行高度相關業務為主體;在投資銀行、信托、租賃、保險等業務領域,僅是在監管政策允許范圍內進行了初步嘗試,仍處于起步階段;而對于相關度不高或風險較高的業務領域,如證券自營買賣,則嚴格遵循監管規定,尚未涉足。
中國銀行業綜合化發展空間巨大。當前中國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為商業銀行創新提供了豐沃的土壤。中國商業銀行綜合化經營試點以來的創新發展實踐,取得了積極的成效,也為中國金融改革發展積累了寶貴的經驗。但與國際大型金融集團相比,中國商業銀行綜合化經營尚處于起步階段,提升空間巨大。
中國銀行業的綜合化經營將是一個漸進式的過程。在存貸款利差收窄、資本監管標準提高、客戶多元化金融服務需求增多、金融脫媒日益顯現的新形勢之下,如何開展綜合化經營,已成為中國銀行業需要認真研究、深入探索的重要課題。國內商業銀行仍需要依托傳統業務資源和客戶基礎,推進業務和市場創新;同時在金融監管的框架內,根據自身管理能力和經營業務的復雜程度,穩妥推進綜合化經營,不斷增強從多元化市場的獲利能力,促進自身可持續發展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提升。
發揮協同效應和集團整體功能是綜合化經營成功的關鍵。綜合化經營不是簡單的業務經營邊界的擴展,更重要的是要整合各類業務資源,豐富擴展集團的自身功能,更好地服務客戶,競爭市場。因此,建議商業銀行集團統籌推動商業銀行、資產管理、投資銀行、金融租賃等不同業務發展,整合境內外機構的集團管理體制,穩步推進綜合化業務的發展。有綜合化子公司的商業銀行,應逐步將子公司的發展納入集團的整體戰略部署和各專業的管理職能之中,進一步完善集團各部門、各分行和各子公司之間協調聯動機制。建立覆蓋各分行、各子公司的統一考核,促進集團整體業務的發展。
風險管理能力將決定銀行綜合化經營能走多快、能走多遠。綜合化經營主要風險來源于銀行業務邊界的拓展與風險控制力的匹配度不一致,金融創新與實體經濟需求的匹配度不一致。因此,在推進綜合化經營中,我們將保持清醒的風險意識,建立嚴格的風險管理制度和風險預警系統,不斷完善集團風險管理體系,建立包括防火墻在內的內部風險隔離機制,強化集團并表管理,防止不同業務單元間的風險擴散和傳染,實現長期穩健經營。
在一定時期內,中國銀行業的收入和盈利仍將主要來自商業銀行相關業務,但應著力發展中間業務,統籌發展投行、證券、保險等業務,組織架構也應隨著業務調整而做出相應變革。
伴隨利率市場化、金融脫媒等金融改革的不斷推進,中國商業銀行主要依靠利差的盈利模式難以為繼,業務結構亟須改進。此外,中國商業銀行在拓展綜合化經營的過程中要根據自身的資源和能力特點以及風險偏好確定適宜的經營戰略。
系統重要性銀行應更加突出核心業務,并對其核心業務線、重要經營實體、關鍵業務運營和中后臺支持操作流程采取相對更嚴格的風險監督和更保守的風險偏好,從組織架構和管理匯報路線上進一步實施對業務、資本和風險管理的整合,應對更高的系統重要性銀行監管要求。
伴隨綜合化經營的深入開展,中國商業銀行應不斷完善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機制。其應明確集團總部的職能,根據子公司控股比例、業務規模和類型、集團戰略布局等,因地制宜地實施差異化的子公司治理模式,不斷健全集團風險管理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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