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資高度參與智慧城市建設,PPP模式帶動城市建設快速發展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18-03-23





      自2014年國家大力推廣PPP模式以來,PPP模式逐漸成為城鎮化領域的主流投資手段。與此同時,智慧城市作為獨立的一類投資項目,也開始出現在城鎮化投資的舞臺之上,并受到市場的關注和企業的積極參與。
     
      PPP有例數據平臺提供的數據顯示,近三年來,雖然智慧城市是PPP模式的新興領域,發展迅速,其項目數量逐年遞增,但在PPP行業的50多個細分領域中,智慧城市PPP領域近三年項目成交量僅占PPP行業總體成交量的2%,而項目投資額僅占PPP行業總體成交額的0.6%,可以說比重均比較低。
    民資 參與度  PPP模式
    圖片來自網絡
      對此,北京榮邦瑞明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顧問事業部總監胡銘告訴《證券日報》記者,智慧城市是一個大概念,在實際運作中,它與城市發展的各個具體領域有著緊密的結合,并不是完全獨立存在的。同時,它也與智慧城市整個行業發展階段有關,無論是從政府的管理還是投資者的能力上來看,項目聚焦于具體領域的特征都比較明顯,跨部門、跨領域的整合難度還比較大。
     
      值得關注的是,雖然當前智慧城市PPP領域的投資額比重較小,但由于其自身項目體量較小,因而吸引了大量民營資本的參與。數據顯示,在智慧城市PPP領域中,民營資本參與度高達59%。
     
      胡銘分析稱,智慧城市PPP領域民營資本占用率較高的原因有兩個,一方面是該領域的項目規模較小,央企類的大企業對此領域的關注度不夠;另一方面在于該領域項目技術要求高,項目實施較靈活,民企更具優勢。總體來看,自2014年國家發改委等八部委印發《關于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之后,智慧城市建設步伐明顯加快,各類智慧城市參與者積極涌入。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由高速增長向高質量發展的轉變,預計智慧城市將迎來進一步發展,應用潛力巨大。(杜雨萌)
     
      新聞補充: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即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是公共基礎設施中的一種項目運作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營企業、民營資本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具體是指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為了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彼此之間形成一種伙伴式的合作關系,并通過簽署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合作的順利完成,最終使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
     
      轉自: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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