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廣東省教育廳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將于今年2月1日起啟動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
《意見》提出,縣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崗位總量內,按照學校規模、班額、師資結構等情況,將崗位具體分配到各學校,結合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情況動態調整。在調整分配學校專業技術崗位時,向農村、偏遠地區學校和薄弱學校傾斜,適當增加其高、中級專業技術崗位數量。逐步實現學校之間專任教師高一層次學歷比例、中高級教師職稱比例和骨干教師比例大體相當。
與此同時,縣級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確保縣域內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農村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城鎮教師平均工資水平。(記者 賀林平)
轉自: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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