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社部修訂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0-01-21





      為落實職稱制度改革精神,加強經濟專業人員隊伍建設,更好適應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新要求,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修訂印發了《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文件明確,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級別,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命題。初級、中級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和實務》兩個考試科目,高級設置《高級經濟實務》一個考試科目。獲得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即可認定具備助理經濟師、經濟師職稱。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并通過評審者,可獲得高級經濟師職稱。


      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需要,新規定優化了考試專業設置,將原有的15個專業調整優化為10個專業。將原工商管理、商業經濟合并為工商管理專業,將原公路運輸、水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運輸、郵政專業合并為運輸經濟專業,將房地產經濟、建筑經濟專業合并為建筑與房地產經濟專業,新增知識產權專業。調整后,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初級、中級、高級考試均設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


      文件提出,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與經濟領域其他職業資格和相近系列職稱相互銜接。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導游、拍賣師等經濟領域其他職業資格可以對應相應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并可作為報名參加高一級考試的條件。取得經濟系列相近的會計、統計、審計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相關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直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進一步減輕專業技術人員負擔。


      2020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按照新規定組織考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會同各有關行業部門,盡快公布考試大綱,做好新舊制度銜接,組織實施好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學客觀公正評價經濟專業人員,促進人才合理流動,進一步釋放經濟專業人員創新創業創造活力。


      轉自: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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