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成都發布”微信公眾號發文,11月17日,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區域限購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將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統一為一個住房限購區域,具備該區域內任一區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以及具備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均可在該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該區域購房套數、戶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購要求保持不變。
在成都東部新區、青白江區、新津區、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區域內生活工作且無自有產權住房的非成都市戶籍居民家庭,可在該區域內購買一套住房用于自住。《通知》自2022年11月18日起施行。
轉自: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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