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消息,2月27日,北京市住建委會同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布《北京市住房租賃押金托管和租金監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首次擬明確將住房租金納入監管。對于單次收取超3個月租金的住房租賃企業,需將超收租金存入第三方專用賬戶,且租客可自行查詢租金監管賬戶內金額。
轉自: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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