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浙江寧波市住建局發布通知,在執行落實國家有關部門已發布的政策基礎上,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個人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延長購房補貼等政策。
在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上,可貸額度倍數、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三方面作出相應調整。
可貸額度倍數調整內容
自2024年7月9日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日繳存賬戶余額的15倍調整為20倍。
貸款利率調整內容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通知》,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
寧波市自2024年5月18日起新發放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為2.35%和2.85%,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為不低于2.775%和3.325%。
首付比例調整內容
在寧波市購買自住住房的(購房時間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門信息系統網上簽約的時間為準),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首付比例為不低于20%,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首付比例為不低于25%。政策發布前,借款人所購住房已在寧波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信息系統完成網上簽約的,仍按原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執行。
對于個人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也進行了相應優化。
個人住房商業貸款
居民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購房所在區(縣、市)范圍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新購住房按首套住房認定,居民家庭在購房所在區(縣、市)范圍名下僅有一套住房且正掛牌出售的,不計入家庭住房套數,新購住房可按首套住房認定。
旨在優化購房者的貸款條件,進一步擴大符合購房貸款資格的人群,支持剛性和改善型住房消費,穩定房地產市場。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寧波市購買自住住房的(購房時間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門信息系統網上簽約的時間為準),繳存職工家庭住房套數以購房所在地相關部門出具的家庭住房套數查詢結果或認定證明為準,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認定以住建部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臺查詢結果為準。
政策發布前,借款人所購住房已在寧波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信息系統完成網上簽約的,仍按原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執行。
同時,各地購房補貼政策有效期也將由2024年6月30日延續至2024年12月31日。(總臺記者 杜金明 方良)
轉自: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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