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6月5日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住宅項目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實施情況。會上,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建“好房子”不等同于建“大房子”“貴房子”,而是要通過好的設計、好的材料、好的施工、好的服務等,解決居住中的痛點問題,全面提升住房品質。不同地區、不同面積、不同價位都應當有不同的“好房子”。
5月1日起,住宅項目新規范實施。《規范》在對現行住宅標準實施情況評估的基礎上,補充、修改了部分條文,進一步提升了標準水平。
在層高、電梯設置、日照等多個方面,《規范》明確了相關具體要求。例如,要求新建住宅建筑的層高不低于3米,在原有標準的基礎上提高了20厘米,給居民更好的空間舒適度;將原有標準要求7層起設電梯提升為4層起設電梯,便于居民出行和搬運重物,滿足適老化需求,有利于醫療救護。
下一步,住房城鄉建設部將開展《規范》宣貫實施指導工作,包括開展線下、線上宣傳培訓,組織編制實施指南等。同時,制修訂配套的推薦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指導支持相關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編制,支撐《規范》的落地實施。(記者 時斕娜)
轉自: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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