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促進民宿業發展,國家旅游局公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行業標準,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行業標準明確了對民宿經營的基本要求,除經營應依法取得當地政府要求的相關證照,滿足公安機關治安消防相關要求外,生活用水、食品加工、衛生條件、廢棄物排放都需要達標。然而民宿大多隱藏在居民小區,由于其自身特點,很難達到相關的安全標準。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一些民宿個體房東及經營者存在認知問題,認為民宿租賃與旅館經營不同,不需要辦理相關證照。記者咨詢濱海新區市場局審批大廳工作人員得知,目前新區對民宿這類新鮮事物,也有嚴格的審批制度。開辦民宿需要去市場監管局申請營業執照,再去公安局申領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還需要去衛生監管部門申請公共衛生許可證,尤其是后面兩種許可證審批非常嚴格。如果未辦理相關許可證就從事經營活動,可能面臨嚴重處罰。
據悉,2018年3月2日,上海市金山區召開首批民宿集中備案專題會,各相關職能部門主動跨前服務、通力合作,共同推進民宿業發展。經過推薦、初審以及區職能部門的指導、驗收,最終有6家民宿在消防、治安、食品衛生、公共衛生、環境保護等方面基本符合民宿規范要求,獲得首批備案,受頒民宿備案證明。
早在2015年,深圳大鵬新區就出臺了全省首個民宿管理辦法,成立了全省首個民宿行業協會,試點建立民宿行業“深圳標準”。
我國臺灣地區較早出臺《臺灣民宿管理辦法》,對民宿所處的地理位置、經營規模等都有很嚴格的規定,只有通過多種審核,有關部門才會發放合法民宿標志。并規定,合法民宿的房間數最少5間、最多15間,這種數量限定既提高了民宿的質量,也提升了民宿主人與住客之間的親密度。此外,臺灣對于“黑心民宿”的懲處力度也是頗具威懾力的,如果“民居”無照經營,最高可處以15萬元新臺幣(約合人民幣3萬元)的罰款,并勒令其停業。
轉自:濱海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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