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近日出臺《湖北省建筑業企業市場行為監督辦法(暫行)》,將據此對建筑業企業及其承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的市場行為實施監督管理,防止“不端”市場行為。
目前,湖北省建筑業企業達2萬家,從業人員約260萬人,2018年建筑業總產值突破1.5萬億元,建筑業市場充滿活力,但諸多不規范行為也亟待加強監督。如工程項目的基本建設程序、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承發包及合同履約、現場管理人員到崗履職等市場行為是否合規,需要主管部門加強監督管理。
此次出臺的辦法規定了3種監督檢查的方式,即定期檢查、日常巡查和專項稽查。其中定期檢查可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確定檢查對象,原則上每年檢查企業比例不應少于20%。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每家企業至少要被檢查1次。
監督檢查的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如果企業不符合資質標準要求條件;未完成一體化平臺的信用檔案信息登記或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受檢的工程項目存在違法違規市場行為,有這3種情形之一的,其檢查結論將判為不合格。不合格的企業,視情況將受到責令改正、撤回資質、給予行政處罰等處理。(彭一葦)
轉自: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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