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利全國80多萬名導游執業,建立導游執業信用機制,當前全國各地正緊鑼密鼓地展開電子導游證申請工作。
電子導游證是導游執業證以電子數據形式保存于導游的手機等移動終端設備中。電子導游證動態歸集導游的身份信息、執業軌跡、社會評價、獎懲信息等,通過長期積累形成導游的“執業檔案”,用“信用導向”促使導游用優質服務獲取市場好評和執業機會,提升導游社會形象,更好地為廣大游客提供優質導游服務。
這是國家旅游局深化導游管理體制改革的一個縮影。業界普遍認為,近幾年導游領隊管理體制改革力度極大,從上到下,由表及里,正經歷一場深刻的變革。
落實簡政放權
此前不久,國家旅游局公布了《關于廢止<導游人員管理實施辦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指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函〔2016〕12號)的要求,國家旅游局決定廢止2001年12月27日國家旅游局令第15號公布、2005年6月3日國家旅游局令第21號修正的《導游人員管理實施辦法》。”
隨著沿用10多年的《導游人員管理實施辦法》一同廢止的是“導游資格證3年有效”的規定。也就是說,如今明確導游資格證終身有效,通過資格考試的人員可自主選擇申領導游證的時間。
在導游圈引起廣泛關注的還有,國家旅游局取消了“國家對導游人員實行年度審核制度,導游人員必須參加年審”的規定。
國家旅游局要求各地立即清理并取消導游行業組織或導服機構利用注冊、年審等強制向導游收取的年審費、注冊費、掛靠費、管理服務費用,不得強迫導游入會并收取高額的會費;不得強迫導游參加收費的培訓,有條件的地方要免費為導游提供培訓機會,減輕導游執業負擔。
此前,國家對導游人員實行計分管理,導游人員計分辦法實行年度10分制。一次扣分達到10分,不予通過年審,累計扣分達到10分的,暫緩通過年審。在本輪導游體制改革中,“國家對導游人員實行計分管理”的規定也被取消。這標志著導游管理行政化、封閉式管理向市場化、社會化轉變。
取消領隊職業資格審批更見改革力度之大。按照2016年11月《旅游法》關于領隊從業的修訂精神,2016年12月,國家旅游局發布第42號令,廢止《出境旅游領隊人員管理辦法》,對《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進行適應性修改,明確了導游人員從事領隊業務的要求,對領隊實行備案管理制,旅游主管部門不再對領隊從業予以行政審批。
這些導游、領隊管理體制的改革舉措,指向了旅游行業的簡政放權,在業界引起了強烈反響。
國家旅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黨中央、國務院多次就深化改革、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做出部署,《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要求清理影響簡政放權的有關文件,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清障搭臺。廢止《辦法》、取消導游年審制度、取消導游計分制等,是對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要求的具體貫徹落實,有利于減輕導游和旅行社負擔,促進導游隊伍高效從業。簡政放權的背景下,旅游主管部門要在優化公共服務上多做好文章。
激發市場活力
記者了解到,在取消年審制度后,取而代之的是建立“全國導游公共服務監管平臺”,動態歸集導游執業軌跡、游客評價、獎懲投訴信息等,通過長期積累建立導游“執業檔案”,使優秀導游脫穎而出,丑陋導游無處遁形。監管平臺面向旅游主管部門、游客、導游、旅游企業開放,以信息化手段實現對導游的扁平化、社會化、實時化、常態化管理。
在取消導游計分制度后,一套“導游星級評價”體系正重新構建,導游星級與導游服務質量掛鉤,將導游的技能水平、執業經歷、游客評價、獎懲情況等納入星級評價指標,通過采集導游的執業時長、培訓學習、導游等級、社會評價、用人單位考核、旅游部門獎懲情況等,按照指標權重和公式計算,自動生成導游星級并動態調整。打造“星級導游”職業服務品牌,建立高度社會化、市場化的導游服務水平評價機制,正從多年前的呼吁變為現實。
國家旅游局還積極清除各地違法設置的導游異地執業障礙,打破導游異地執業的地區壁壘,保障導游證全國通用,通過市場調節和企業自主選擇,使導游資源在不同地區、不同時間實現合理分配,促進導游流動更加開放化、導游資源配置更加市場化。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旅游系副教授翟向坤表示,導游體制改革逐漸深入,成效已經逐步顯現,如建立“全國導游公共服務監管平臺”、重構“導游星級評價”體系等。總體來看,作為一項系統工程,深化導游體制改革會有效激發市場活力。首先,這一系列改革措施有助于從頂層構建“進出、監管、保障、獎懲”四位一體的管理體系,推動導游執業更加便利、多元和規范。其次,這些政策能更好地將導游人員的行為和服務質量交由游客、社會和部門共同監管,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逐步構建科學化、智慧化、規范化、法治化、常態化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和體系,最終形成權責明確、流程清晰、信息共享、運轉高效、監督到位的市場監管格局。縱深推進改革
浙江旅游職業學院副教授鄧德智認為,導游、領隊管理體制改革見證著導游制度變遷,好的制度可以釋放生產力,可以促進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相適應,把改革成本降到最低,效益發揮到最大。未來還需縱深推進改革,其中,制度設計是根本,制度實施是關鍵。
記者獲悉,為配合領隊資格審批取消后的日常管理,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上專門設立了“出境領隊備案”功能模塊。取得出境旅游業務經營許可的旅行社,在旅行社管理的“出境領隊備案”板塊,選擇本社符合條件并擬從事領隊業務的導游,即可一鍵完成領隊備案。領隊名單及領隊信息發生變化的,也及時通過平臺進行變更。
“今后導游人員從事領隊業務的執業信息、執業軌跡、社會評價信息將在監管平臺上充分體現,便于旅游主管部門及時、精準開展事中事后監管。”國家旅游局監管司相關負責人說。
業界人士認為,深度推進導游體制改革,導游群體是最大的獲益者。在新的制度設計中,合法取得的導游資格證書終身有效,導游證全國通用,為導游執業提供便利。電子導游證的應用使導游執業軌跡、社會評價一目了然,星級評價制度突出顯示了導游服務質量水平,促使導游自覺踐行“游客為本、服務至誠”的行業價值觀,通過誠實勞動、優質服務創造美好生活。
國家旅游局監管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為順應我國旅游業從景點旅游向全域旅游轉變,積極適應旅游市場的新常態,國家旅游局積極開展導游體制改革,采取一系列措施為導游執業減負,引入游客評價機制,并通過信息化手段提高事中事后監管效能,使導游、游客、政府部門、社會公眾均成為導游體制改革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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