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廣州市文化廣電旅游局獲悉,為了促進疫后文化旅游產業復蘇發展,該局于日前下發通知,組織開展廣州市文化旅游新業態項目扶持經費申報工作。其中,五大類文化旅游新業態項目可申報扶持經費,最高可補助200萬元;總扶持項目不超過30個。
五大類項目可申報
根據通知,數字文化產業項目、文化創意產業項目、文化旅游云服務項目、新型旅游業態項目、文旅消費新業態項目等五大類文旅新業態項目可申報扶持經費。
其中,數字文化產業項目包括:突破核心技術,發展超高清影視、電競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特色產業項目;發展數字音樂、影視、演藝、直播等取得較好經濟、社會效益的數字文化項目;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引領新型文化消費的可穿戴設備、智能硬件、沉浸式體驗平臺、智能化舞臺演藝設備、高端音視頻產品項目;應用大數據、5G、VR/AR、AI、4K/8K、云計算、區塊鏈等技術在文化旅游產業領域融合創新、取得較大技術突破和文化創新的項目;開展藝術品、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優秀文化資源數字化轉化和開發取得較大成果的項目;開發的數字文化旅游社交平臺、電商平臺、展貿平臺等項目。
文化旅游云服務項目包括:開發公共文化服務云、智慧旅游云平臺項目;提供云演藝、云度假、云展覽、云博物館、數字圖書館等綜合性服務活動,取得較大影響具有較強知名度的服務項目。
文旅消費新業態項目包括:文化旅游企業經營夜間消費集聚區,形成較強聚集能力,產生較強經濟效益的項目;組織云直播帶貨、文旅網紅等線上文化旅游消費,取得較大經濟效益的,具有一定品牌影響力的項目。
總扶持項目不超30個
通知還明確,本次申報,經所在區推薦、重點考察、專家評審等程序,按照項目投資、創新程度、總體效益等綜合評價,分四檔進行扶持,總扶持項目不超過30個。其中,投資額10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200萬元補助,原則上不超過5個項目;投資額5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100萬元補助,原則上不超過5個項目;投資額2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50萬元補助,原則上不超過5個項目;投資額1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20萬元補助,原則上不超過15個項目。
轉自: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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