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商務部發布了《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版)》,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新版負面清單大幅度放寬了市場準入,推出了22條開放措施,其中涉及農業、金融服務業、采礦業和制造業等多個行業。新版負面清單標志著各行業全面進入開放新階段,其將給外資進入中國市場帶來怎樣的機遇,對國內行業帶來哪些影響,企業應如何應對?
新版負面清單在農業領域,取消了稻谷、小麥、玉米收購、批發的外資準入限制,以及小麥、玉米之外農作物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接受國際商報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表示,此次負面清單的公布在一定程度上改變糧食流通市場的同時,將提高國內糧食加工企業的競爭力,并推動我國種業更快發展,加強競爭意識,提高監管體系要求。
糧食流通市場更加多元化
“取消外資準入限制,這意味著外資企業可以在國內參與收購、批發三大主糧,對于已經進入中國的外資企業而言,未來可以更好地發展糧食加工業,對于還未進入的外資企業則是一次投資機會。”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在接受國際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意味著我國糧食流通市場基本全面放開。未來或將打破國有糧食企業的壟斷,形成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以及外資企業共同發展的多元化市場競爭局面。
面對這一變化,李國祥建議,國內企業要采取積極應對的態度。一方面要正視外資企業參與收購、批發三大主糧后,對自身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提高自身競爭力,改進服務質量,通過服務農民、服務糧食加工企業,更好地贏得市場和加工企業的信賴;另一方面則要有虛心學習的態度,通過廣泛的交流合作,學習外資企業在管理、技術、服務等方面的先進做法,取長補短,相互借鑒,共同形成良性的合作競爭關系。這將對國家糧食安全、市場秩序建設、維持自身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積極意義。
世界批發市場聯合會主席、全國城市農貿中心聯合會會長馬增俊與上述建議看法一致。他在采訪中表示,流通的中樞環節是批發、采購,取消外資準入限制,就是讓世界參與其中。從經濟、技術等角度看,外資企業的資金、先進理念將積極推動中國企業的發展與完善,成熟的經驗和先進的技術也將帶動中國企業在對接、合作的過程中走向世界,更好地“走出去”。
馬增俊坦言,這需要中國農業企業自身做大做強,其中種業的發展是關鍵。在他看來,種業發展不僅是流通問題,更是一個深層次的技術問題。
種業發展需加強競爭力
在新版負面清單中,“取消小麥、玉米之外農作物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赫然在列,種業對外開放邁出了關鍵的一步。
有業內人士表示,種業是農業科技體制改革較早放開的具有營利性領域。近年來,我國在傳統育種和現代基因育種上都有很大發展,為進一步擴大種業開放奠定了基礎。放開外資后,我國有基礎有能力應對競爭。而此次放開準入將小麥和玉米種子排除在外,有消息稱由于小麥和玉米作為主糧,適當保護國內種業的獨立是有必要的。
對此,李國祥表示,此次外資準入實行了特別的管制措施,現階段對整個種業,特別是種質資源保護仍在繼續。雖然目前中外合資有一定的比例限制,但比例在逐漸放寬。國家在繼續保護種業的同時,最主要的還是要提升種業的自身競爭力,這樣才能從根本上保護我國種業安全。
業界認為,種業市場開放后,外資進入一方面活躍了我國種業市場氛圍,為種業市場帶來了先進的管理、推廣經驗和優良的種質資源;另一方面也強化了國內種子企業的市場競爭意識,高效、抗逆、抗病的新品種將成為育種競爭方向。“我國應該引導大型國有企業及上市公司去關注種業,加強種業研究,在育種、選種、創新及種業優化方面增加投入。”馬增俊說,種業的流通是糧食流通前端的決定性因素,因此要在體制機制、政策支撐、環境支撐上給予種業發展鼓勵和推動。從科研隊伍建設、資金投入、國際經驗引入等方面做大做強種業,爭取在國際上占有一席之地。
目前,我國農作物自主選育品種占主導地位,放開市場準入對今后種業監管體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也進一步引發了對保障種業安全等問題的思考。(晏瀾菲)
轉自: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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