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協會發現,每年夏季關于衛生殺蟲用品的投訴信息都有明顯增多,不法商家在網絡平臺銷售衛生殺蟲用品,出現虛假宣傳、以此充好、低價銷售等情況,嚴重影響行業健康發展。為規范行業網絡經營,協會牽頭組織制定《衛生殺蟲用品網絡經營行為規范》團體標準,助力行業健康發展。”中國日用雜品工業協會在日前召開的團體標準審查會上向記者介紹。
“我曾在電商直播間購買植物精油類驅蚊手環時詢問‘產品是否有農藥登記證’,主播明確告訴我這個產品‘不需要農藥登記證’,但實際上不管產品是否含有有效成分,只要在功能上標有驅蚊、防蚊便納入了農藥監管范疇。”有業內人士向記者舉例。隨著監管力度加強,更多商家已經認識到此類產品存在的監管問題。“但部分商家選擇在商品名稱上避開‘蚊’字,改為‘防叮手環’‘防護手環’,在詳情頁用蚊子的圖片暗示防蚊功能,實際上換湯不換藥。”該業內人士說。
協會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上述現象確實存在,但從市場份額來講只占衛生殺蟲用品行業很小的一部分,占比更高的則是電熱蚊香液、殺蟲用品等,不法商家多數是套證、‘借證’生產。一些品牌則依靠品牌授權牟利,比較夸張的是某個主營服飾的品牌,將品牌授權給第三方,后者在電商平臺上銷售衛生殺蟲用品,產品質量毫無保障。”
在此背景下,團體標準應運而生,預計于今年上半年正式實施,衛生殺蟲用品網絡經營有望進一步規范。
團體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山欖菊日化實業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標準圍繞互聯網經營衛生殺蟲用品整個環節制定,細化了網絡經營要求,引導互聯網平臺經營者及零售商履行法定義務,有助于提升產品安全性,更好保障消費者權益,也為質量監管部門的規范管理提供科學的評價依據。
協會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衛生殺蟲用品行業市場環境正發生變化,電商化、數字化是大勢所趨。社交電商、社區電商、娛樂電商等快速發展,行業需要擁抱變化。團體標準的制定對生產企業、電商平臺及經營者三方提供了規范化依據,對規范行業市場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事實上,由于衛生殺蟲用品屬于農藥范疇,產品質量與使用者健康及環境安全息息相關,近年來相關部門對于互聯網銷售農藥的監管力度也呈現不斷加強趨勢。
記者梳理發現,此前,農業農村廳發布《關于加強監督檢查 有效防范農藥安全風險的通知》,強調將加大互聯網違規經營農藥的打擊力度,對于利用互聯網銷售衛生殺蟲用品者,應該具備相應的農藥生產許可證和農藥登記證等;2023年5月,《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指出,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進行審查的廣告,應當在發布前由廣告審查機關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未經審查不得發布;2023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公開征求意見稿)》指出,對依法應當取得許可或者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平臺內網絡銷售者不能提供相應資質證明的,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記者 劉 元)
轉自:消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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