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審議通過了《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召回規定》”),并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這意味著,討論多年的家電召回制度將首次進入實施階段。
《召回規定》中明確,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消費品的安全負責,消費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應當實施召回。
為規范生產者的召回行為,《召回規定》作出了進一步細化的規定,如強化了生產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報告義務、明確召回計劃內容、加強召回信息公開、鼓勵生產者和其他經營者建立消費品可追溯制度等。
產業觀察家丁少將告訴記者,此前對于市場監管機構抽查或用戶反映的缺陷產品,更多的是行政處罰或罰款來處理,沒有上升到召回層面。即將實施的《召回制度》對整個家電行業、大型家電企業及消費者來說是利好,會倒逼家電企業從產品定義、設計、生產制造、流通等環節加強質量合規性,未來家電產品出現問題的概率會減少。這一過程中會加速淘汰一部分質量合規性不好、沒有研發實力或售后服務的企業,對整個行業來說是一種凈化。全媒體記者趙方圓
轉自: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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