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首次針對嬰幼兒輔食中的鎘制定臨時限量值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18-07-05





      近幾年“問題鎘大米”頻頻引發關注之后,嬰幼兒米糊等谷類輔助食品的鎘含量成為監管部門的目標。6月22日,國家衛健委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發布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鎘的臨時限量值的公告》,這是我國首次針對嬰幼兒輔食中的鎘限量提出要求。公告稱:近年來,我國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需求增加,為保障嬰幼兒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依據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鎘風險評估結論,現制定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鎘的臨時限量值為每千克0.06毫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在此之前,我國嬰幼兒輔食配方一直沒有準入標準,對重金屬等元素的限額也無規定。這一臨時限值提出,不排除監管部門抽檢中發現嬰幼兒輔食中存在鎘超標風險。而一旦食品監管部門依據臨時限量值進行監督管理,或將對當前市場上的嬰幼兒輔食類產品產生重大影響。


      從控制原輔料到監督產品


      科信食品安全與營養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鐘凱介紹說:“食品中的鎘污染最為公眾熟悉的是大米,這次的臨時管理限值也是針對以谷物為主的嬰幼兒輔食。以往國家標準里并無輔食中鎘的限量,理論上不存在是否超標的問題。不過由于要求原料大米符合國標,因此含量也不會太高。”


      由于對產品沒有相關強制規定,對常以大米、豆類等產品作為原料的嬰幼兒輔助食品來說,關于鎘含量的控制全靠源頭把關,也就是大米等原料需要足夠“清潔”。


      從生產層面看,2017年1月10日,原國家食藥監總局公布了《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17版),其中僅對鉛、無機砷、硝酸鹽、亞硝酸鹽等4種污染物限值進行了規定,而且仍只參照了2010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GB 10769),包括鉛不高于每千克0.2毫克、無機砷不高于每千克0.2毫克(添加藻類的產品除外),亞硝酸鹽不高于每千克2毫克(不適用于添加豆類的產品)等。對于鎘的限量并未做出規定,僅要求“制定原輔料的采購管理制度,保證原輔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


      “在大米當中,鎘是一個比較典型的污染,絕大多數企業會對原料進行嚴格的控制。現在對最終產品提出了要求,企業的質量控制也會更嚴、更精確。”鐘凱說。


      而我國對稻谷、糙米、大米等食物的鎘限量不得高于每千克0.2毫克的要求,來自2017年3月17日原衛計委和原食藥監總局聯合發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這與2012年執行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一致。


      新修訂的限量標準增加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輔食營養補充品、運動營養食品、孕婦及乳母營養補充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但也同樣未涉及鎘含量。修改中唯一與鎘相關的內容,是下調了黃花菜中鎘限量要求。


      新限值參考國際標準


      “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每千克鎘含量不超過0.06毫克就是安全的。”國家衛健委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司指出。在一同發布的相關解讀材料中,這一臨時限量值是以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提出的健康指導值為依據,利用我國近年來風險監測數據進行了相關研究確定的。


      據了解,除歐盟以外,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韓國等均未對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鎘限量作出規定。


      2014年5月13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法規,規定從2015年1月起,歐盟對加工過的嬰幼兒谷物食品/嬰兒食品的限量每千克0.040毫克,同時新增了由奶粉鎘限量為每千克0.010毫克、大豆粉鎘限量為每千克0.020毫克等3項關于嬰幼兒食品中的鎘限量要求。


      有業內人士表示,關于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鎘的限量值,在歐盟也僅提出幾年時間,此次國內提出臨時限量值管理要求,或與土地、水源污染造成的“問題大米”污染有關,將敦促企業執行更嚴格的標準。


      不合格產品或將被下架


      上述業內人士表示,盡管只是“臨時限量值”,但監管部門在執法層面將比照食品安全的國家標準。


      而“臨時限量值”早有前車之鑒。2009年三鹿奶粉事件爆發后,原國家質檢總局曾對乳制品提出三聚氰胺臨時管理限量值;2011年原衛生部發布的511號文件,明確了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塑化劑)的限量值,也成了臺灣塑化劑污染食品事件和酒鬼酒塑化劑事件中的最大爭議焦點。


      按照生產許可要求,“從事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的企業,應制定原輔料供應商審核制度和審核辦法,對原輔料供應商的審核至少應包括:供應商的資質證明文件、質量標準、檢驗報告。定期對大米、小米、小麥粉、果蔬、畜禽肉、水產、維生素及微量元素等主要原輔料生產商或者供應商的質量體系進行現場審核評估,形成現場質量審核報告等。”


      2014年5月,歐盟發布新規時,同時表示2015年1月1日前投放市場而不符合修訂后最大限量規定的食品,可在保質期或最后食用日期前繼續銷售。


      但此番公布的臨時限量值公告顯然更加嚴厲,不僅自公布之日起實施,還將“依據此臨時限量值進行監督管理,并依法采取相關措施”。


      有消息人士表示,相關監管部門擇期會進行抽檢,一旦發現有超出限量值的產品,或將做出下架、銷毀等處置。


      轉自:南方周末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普通食品“變身”嬰幼兒輔食誤導你

      4月11日,國家食藥監總局下發《關于落實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嚴格生產許可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嬰幼兒輔食生產許可條件,從2018年6月30日起,未取得嬰幼兒輔食類別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得生產嬰幼兒輔食。
      2017-04-21
    • 《中國嬰幼兒輔食標準倡議書》發布

      近年來,“嬰輔標準”成為當下嬰幼兒輔食行業熱議詞匯。近日,國內知名嬰幼兒食品品牌英氏、母嬰零售企業樂友孕嬰童、上海京元食品廠等嬰輔行業各領域代表集體為“嬰幼兒輔食標準”發聲,全網發布“中國嬰幼兒輔食標準倡議書”。
      2018-01-04
    • 食藥監總局:計劃2018年完成對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的檢查

      4日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了解到,食藥監總局近期對邁高乳業(青島)有限公司進行食品安全生產規范體系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生產和管理缺陷,已被要求進行整改。
      2017-05-04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