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劇本娛樂管理,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文化和旅游部近日發布《劇本娛樂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暫行規定》),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到2023年5月13日。
《暫行規定》明確,劇本娛樂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由經營單位通過現場組織消費者扮演劇本角色或者解謎特定場景等方式開展的文化娛樂活動。同時,將劇本娛樂經營單位分為專門經營劇本娛樂活動的劇本娛樂經營場所和混業經營劇本娛樂活動的旅游景區、賓館等非劇本娛樂經營場所。
《暫行規定》設置內容監管“十不準”和鼓勵內容方向。“十不準”包括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煽動抗拒或者破壞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實施;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國家尊嚴、榮譽和利益,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等內容。鼓勵支持謳歌中國共產黨、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等方面的劇本娛樂創作生產。
為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暫行規定》還增設“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參與劇本娛樂活動的,應當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陪同”“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限入標志”等條款。在強化監管方面,《暫行規定》提出,建立全國劇本娛樂違禁清單、信用監管、社會監督、行業自律等新型監管制度。設置內容違規處罰、適齡提示違規處罰、接納未成年人違規處罰等處罰措施。
據了解,近年來,劇本娛樂行業快速發展,在豐富文化供給、滿足人民群眾文化娛樂消費需求的同時,也存在一些不良內容和未成年人保護等問題,引起社會關注。文化和旅游部堅持問題導向,加強系統謀劃,在總結上海等地探索劇本娛樂監管的實踐基礎上,在內容監管、未成年人保護、促進行業發展等方面充分論證劇本娛樂套用傳統娛樂場所相關管理制度的利弊和可行性,擬定劇本娛樂為有別于娛樂場所的新業態,宜根據行業特點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探索在不設行政許可的背景下進行監管。(見習記者魏彪)
轉自:中國旅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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