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看電視廣告有多難?近日有媒體調查發現,多個品牌電視的用戶無法自行關閉開機廣告,有的要致電并提供設備序列號、激活碼等信息;有的需要師傅上門關閉;還有的則要聯系在線客服,且2—3個工作日才可關閉。
在傳統電視時代,看電視只需要三個步驟——開機、選臺、觀看;而今隨著智能電視的發展與普及,電視機的尺寸越來越大,畫面越來越清晰,功能越來越豐富,最基礎的看電視環節卻越來越復雜。消費者打開電視機后映入眼簾的不是電視節目,而是長達十幾秒甚至是幾十秒的開機廣告,更令人氣憤的是,想要徹底擺脫開機廣告的侵擾還需要聯系廠商在后臺操作才能解決。
開機先看廣告已然成為一種常態。此前,有研究報告調查顯示,近九成消費者家中的智能電視存在開關機廣告,其中超過七成用戶表示對開關機廣告“一秒都不能忍”,超八成用戶是在使用時才知道有開關機廣告,不能取消或關閉的情況高達86%。
消費者購買了電視機,卻被迫觀看開機廣告,顯然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針對電視開機廣告問題,《廣告法》第四十四條明確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
明知強迫觀看開機廣告會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引起消費者反感,為何眾多廠商還會在智能電視里加入開機廣告?
利益顯然是一個重要因素。以往電視廠商將售賣硬件作為主要盈利方式,如今他們開始創新經營模式,把目光放在了電視機的使用場景上。有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3上半年,國內智能電視保有量達到3.48億臺。每一臺智能電視都是廣告發布終端,如此龐大的智能電視保有量對于廠商來說,設置開機廣告后的收益如同一塊“肥肉”,唾手可得。
但從智能電視行業長期發展來看,強迫消費者觀看開機廣告無疑是一種得不償失的短視行為,看似廠商獲得了更多收益,實則影響了消費者的觀看體驗,降低了消費者對智能電視的信任度和滿意度。
針對電視開機廣告問題,廠商應把選擇權交還給消費者,由消費者決定看不看、看多久。同時,相關部門也要擔起責任,進一步完善行業標準,出臺更加細化的政策規定,加強監管。更重要的是,無論電視廠商經營模式怎樣變化,都不應該以侵犯消費者權益為代價創造收益,這樣做無異于殺雞取卵,得不償失。
轉自:消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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