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電價信號作用,合理引導投資、促進資源高效利用,推動光伏發電、風電等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2021年光伏發電、風電等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
《通知》提出,2021年起,對新備案集中式光伏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和新核準陸上風電項目(以下簡稱“新建項目”),中央財政不再補貼,實行平價上網。
《通知》明確,2021年新建項目上網電價按當地燃煤發電基準價執行;新建項目可自愿通過參與市場化交易形成上網電價,以更好體現光伏發電、風電的綠色電力價值。
《通知》規定,2021年起,新核準(備案)海上風電項目、光熱發電項目上網電價由當地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具備條件的可通過競爭性配置方式形成。鼓勵各地出臺針對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發電、陸上風電、海上風電、光熱發電等新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在研究制定政策過程中,通過多種形式廣泛聽取了相關部門、新能源企業、行業協會和專家的意見建議,充分凝聚了行業共識。《通知》的印發釋放了清晰的價格信號,有利于穩定行業預期,推動新能源加快投資建設,促進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
轉自: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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