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能源高質量消納“施工圖”出爐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5-11-28





      面對新能源裝機高速增長,一份旨在打通消納堵點、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施工圖”出爐。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日前印發《關于促進新能源消納和調控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旨在完善新能源消納和調控政策措施,有力支撐新型能源體系和新型電力系統建設。


      《指導意見》明確2030年、2035年新能源消納調控工作目標--到2030年,基本建立協同高效的多層次新能源消納調控體系;到2035年,基本建成適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電力系統。業內認為,明晰的目標表明,我國新能源發展正從大規模開發轉向開發與消納并重,以應對解決新能源規模高速增長帶來的消納挑戰。


      進一步完善消納調控體系


      《指導意見》提出,到2030年,協同高效的多層次新能源消納調控體系基本建立,持續保障新能源順利接網、多元利用、高效運行,新增用電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發電滿足。新型電力系統適配能力顯著增強,系統調節能力大幅提升,電力市場促進新能源消納的機制更加健全,跨省跨區新能源交易更加順暢,滿足全國每年新增2億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納需求,助力實現碳達峰目標。到2035年,適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電力系統基本建成,新能源消納調控體系進一步完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在新能源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作用,新能源在全國范圍內優化配置、高效消納,支撐實現國家自主貢獻目標。


      “十四五”時期,我國構建起全球最大、發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體系。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風電、光伏發電裝機容量超過17億千瓦,占總裝機的46%,新能源電量占比超過20%。


      國家電力調度控制中心主任董昱表示,新能源消納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做好新形勢下新能源發展消納工作,是構建新型能源體系、建設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內容,對助力實現“雙碳”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國家能源局電力司有關負責同志介紹,《指導意見》通過6個方面促進新能源消納和調控,即分類引導新能源開發與消納、大力推動新能源消納新模式新業態創新發展、增強新型電力系統對新能源適配能力、完善促進新能源消納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強化新能源消納技術創新支撐,以及完善新能源消納管理。


      五類模式引導開發與消納


      長期以來,新能源消納工作主要聚焦于省內集中式新能源,隨著新能源開發模式日益多元,《指導意見》提出,將新能源開發消納劃分為5類,統籌“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外送與就地消納,優化水風光基地一體化開發消納,推動海上風電規范有序開發消納,科學高效推動省內集中式新能源開發消納,積極拓展分布式新能源開發與消納空間,進一步明確分類施策要求。


      國家電投經濟技術研究院總經理李鵬指出,近兩年,受新能源發展與負荷發展、調節能力建設不匹配等因素影響,新能源消納壓力又開始顯現,部分地區新能源利用率已跌破90%。《指導意見》對新能源開發、消納、調控、入市等提供了系統指導,將有力推動我國新能源從“以降本增效驅動大規模發展”向“以可靠替代支撐高質量發展”轉變,通過統籌謀劃、先立后破,逐步推動新能源立得穩、靠得住,最終實現高質量平穩發展。


      《中國能源報》記者注意到,具體指導包括:通過新能源集成發展、東部地區產業梯度轉移、西部地區挖掘消納潛力等,提高“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就近消納能力;利用好現有水電通道增加新能源送出,實現水風光互補;將海上風電集中送出,緩解近海用海矛盾與生態保護壓力;結合當地新能源發展目標和消納能力,優化省內開發結構和建設時序,在新能源開發初期把好消納關;強調分布式新能源提高自調節能力,以自發自用為主,緩解配電網消納壓力。上述措施將有效促進新能源開發利用從粗放模式向精細化轉型,體現國家高質量發展新能源的決心。


      創新促進消納的價格機制


      在“雙碳”目標引領下,新模式新業態不斷涌現,對統籌促進新能源消納和綠電消費作用日益顯現。李鵬指出,相較于以往“重開發、重規劃”的發展模式,《指導意見》重點突出新能源與產業融合協同發展的重要性,并創新提出若干新能源消納的新業態與新模式。


      《指導意見》對促進新能源消納的新模式新業態進行了梳理歸納,創新新能源集成發展模式,推動新能源與產業融合發展,支持源網荷儲一體化、綠電直連、智能微電網和新能源接入增量配電網4類新能源就近消納新業態發展,進一步指明發展方向和要求。


      與此同時,隨著新能源即將全面入市,加快建設適應新能源運行特性的電力市場體系勢在必行。《指導意見》提出,創新促進新能源消納的價格機制。針對新能源送出,鼓勵新能源外送基地各類電源整體形成送電價格;針對新能源就近消納,落實完善促進新能源就近消納的電價機制;針對調節資源,健全完善煤電、抽水蓄能、新型儲能等調節性資源容量電價機制;針對用戶側,完善體現分時價值差異的零售市場價格機制,研究建立健全居民分時電價機制。


      董昱表示,《指導意見》重點闡述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要求拓展多層次新能源消納市場化體系,充分發揮現貨市場功能,引導系統調節資源主動參與調節。要創新輔助服務市場交易品種,完善費用疏導機制。同時,要完善適應新能源參與市場的規則體系,推動大型基地有效參與市場,支持分布式新能源等新型主體通過聚合等方式參與市場交易。(記者 王林)


      轉自: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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