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門發布關于促進光伏組件綜合利用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到2027年,光伏組件綠色生產水平進一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有效提升,組件報廢評價標準和檢驗檢測方法得到完善。表層結構拆解、層壓件高效分離、組分提取等關鍵技術取得突破,廢舊光伏組件綜合利用產品在金屬冶煉、裝備制造、建材生產等重點領域的應用規模進一步擴大,制定一批光伏組件綠色設計和綜合利用方面的技術標準,培育一批廢舊光伏組件綜合利用骨干企業,光伏組件綜合利用量累計達到25萬噸。到2030年,光伏組件綜合利用技術裝備水平進一步提升,產業創新發展能力明顯增強,綜合利用產品應用場景和應用方式不斷拓展,形成產業鏈上下游協同緊密、產能布局合理、能夠應對大規模退役潮的廢舊光伏組件綜合利用能力。
其中,對于光伏組件有序報廢退役,意見提出,明確光伏組件報廢判定標準。結合裝機組件特點、性能等,加快研究制定光伏組件報廢評價技術標準,明確報廢評價程序、技術要求和評價方法。鼓勵應用無人機電致發光(EL)成像檢測、熱成像檢測、人工智能在線監測等方法,有效識別光伏組件功能結構完整性、安全水平及功率衰減情況等,為組件維護與報廢判定提供參考。此外,引導相關方規范交售廢舊光伏組件。引導光伏組件生產企業、光伏電站、電站施工方等光伏組件所有方分別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品、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的次品、運輸和施工損壞造成的殘品、光電轉化效率較低或壽命到期的退役組件等交售至綜合利用企業。生產企業、光伏電站、電站施工方等委托他人運輸、利用、處置報廢光伏組件的,應當對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約定污染防治要求。完善光伏電站退役管理政策,指導光伏電站有序開展升級改造和退役。支持各地、有關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建設廢舊光伏組件交易平臺,強化廢舊組件交易信息共享,提升交易效率和透明度。
轉自: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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