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美國商務部部長羅斯宣布,因中國電信設備商中興通訊未履行和解協定中的部分協議,將禁止美國公司向中興通訊銷售零部件、商品、軟件和技術7年,直到2025年3月13日。此外,美國商務部工業和安全局還對中興通訊處以3億美元罰款。這部分罰款可暫緩支付,主要視中興在未來7年執行協議的情況而定。據悉,美國商務部制裁中興的理由是中興違反了美國限制向伊朗出售美國技術的制裁條款。
“美國政府之所以制裁中興,是因為此前對中興行使的處罰權沒收到理想效果,所以這次采取了更嚴厲的措施。”在4月17日由中國貿促會法律事務部主辦的投資美國研討會上,美國眾達律師事務所華盛頓分所合伙人格雷森·耶爾金(Grayson Yeargin)表示,美國將采取越來越嚴厲的措施對中企赴美交易進行調查,以保證其執法落到實處。
據了解,此次美國制裁中興,可能帶來威脅全球運營商網絡、影響5G網絡推進、干擾中興商業布局等一系列負面后果。同時,華為等中國科技公司或將遭到來自美國的麻煩。格雷森·耶爾金強調,中興被制裁為不重視美國出口管制規定的中國企業敲響了警鐘。
美國有關出口管制的法律主要包括《出口管理法》《武器出口管制法》《國際突發事件經濟權利法》等。其中,美國商務部根據《出口管理法》制定的《出口管理條例》是美國有關管制軍民兩用產品及技術出口的最主要法規。
《出口管理條例》規范的對象包括一般商品或兩用商品、軟件和技術的出口、再出口和視同出口。除此之外,還對包含、使用或基于美國原產商品、軟件、技術但在美國境外生產或開發的某些物品的轉讓起到管制作用。《出口管理條例》不僅適用于美國公司,還適用于接收或生產美國出口管理條例管制范圍內物品的非美國企業。
據格雷森·耶爾金介紹,所有美國境內物品、所有美國原產物品、由非美國國家制造但包含一定數量美國原產內容的特定物品,以及在美國境外生產但包含美國技術或軟件的特定直接產品都屬于其管制對象。
而外國主體在視察時獲取的技術(比如閱讀技術說明書、計劃書、藍圖)、口頭交流的技術、在該技術的人員指導下通過實踐或應用獲取的技術、公開可獲取的技術或軟件等不受該條例的管制。
根據《出口管理條例》, 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被視為兩個不同的出口目的地。“相對而言,香港的待遇更為有利。”格雷森·耶爾金指出,企業如果將商品出口至香港,再從香港出口至中國大陸將適用特定許可豁免規定。
企業除了要掌握美國常規的出口管制規定外,還要注意到很多限制措施被應用于美國企業的供應鏈中。
“美國公司在管理其供應鏈時會考慮兩大重要問題:一方面是技術轉讓。如果美國公司聘用非美國公司生產其特定產品,那么該生產活動可能引發出口管制問題。如受出口管制的技術或技術資料出口、雇傭外國人在美國境內生產產品、與外國供應商或雇員共享工作文件夾等,都可能違反規定。”格雷森·耶爾金表示,另一方面是美國采購限制。與美國政府有合同關系的公司通常必須遵守《購買美國產品法》或《貿易協定法》。前者通常適用于美元價值較低的合同,后者適用于美元價值相對較高的合同。這些規定通常賦予美國公司相應的合規義務,但這些規定項下的內容也將給非美國公司造成負面影響,如在展開合規調查時把中國公司牽涉其中。
會上,美國眾達律師事務所華盛頓分所合伙人勞拉·弗雷德里克(Laura Fraedrich)還介紹了美國對別國采取制裁措施的情況,并建議企業赴美投資前一定要處理好與朝鮮、伊朗等敏感國家之間的關系。勞拉·弗雷德里克舉例說,2017年11月,美國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就將中國國民孫嗣東及其公司(丹東東源實業有限公司)列入特別指定國民與禁止往來人員名單。理由是孫嗣東及東源公司將價值2800萬美元的商品出口到朝鮮,其中包括摩托車、電力機械、無線電導航設備、鋁、鐵、鋼管以及與核反應堆有關的其他物品。美方認為,東源公司與制造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朝鮮公司有關聯關系。這導致東源公司在美國的所有財產和權益以及由美國主體擁有或控制的所有財產和權益均被凍結,美國企業被禁止與東源公司開展任何交易。
據了解,一直以來,中國貿促會法律事務部持續為廣大企業提供案件預警、法律援助、規則培訓等方面的公共服務,同時協助企業海內外維權,組織應對來自歐盟、美國等國家和地區對我國發起的反傾銷、反補貼和反壟斷等案件。下一步,中國貿促會法律事務部還將繼續開展經貿摩擦和法律風險防范培訓,組織開展重大經貿摩擦案件應對,推動中外行業交流和對話,助推走出去企業行穩致遠。(記者 錢顏)
轉自:中國貿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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