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版《中央定價目錄》頒布 市場調節價比重超97%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0-03-18





      近日,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改委對《中央定價目錄》(2015年版)進行了修訂,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國家發改委價格司負責人16日表示,新版目錄的亮點之一,是鞏固了價格改革成果,刪除了已經放開或取消的原政府定價項目,如鐵路、民航、港口等。據悉,目前,我國已形成以市場調節為主的價格機制,市場調節價的比重超過97%。


      《中央定價目錄》是規范國務院有關部門定價權限和范圍的清單。2015年以來,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持續推進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市場化改革,與現行《中央定價目錄》相比,修訂后的定價項目縮減近30%。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負責人介紹,新版目錄修訂內容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鞏固近年來價格和收費改革成果。刪除2015年以來國家明確放開或取消的價格和收費項目,主要涉及鐵路、民航、港口、郵政、銀行,以及食鹽、代辦簽證服務、國家儲備糖肉交易服務、增值稅稅控系統產品及維護服務、學歷學位認證服務、公民身份認證服務等領域。


      二是突出壟斷環節定價監管和競爭性環節價格市場化改革方向。堅定不移推進競爭性環節的市場化改革,將政府定價范圍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和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如電力和天然氣價格,按照“放開兩頭、管住中間”的改革思路,將“電力”項目修改為“輸配電”,“天然氣”項目修改為“油氣管道運輸”。


      三是根據機構改革職責調整定價職責。如對部分特殊藥品及血液的定價部門,根據機構改革職責進行了調整。


      “修訂后的《中央定價目錄》主要包括輸配電、油氣管道運輸、基礎交通運輸、重大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郵政服務、重要專業服務、特殊藥品及血液等7類16項。”上述負責人表示,保留的政府定價項目,嚴格限定在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和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領域。(于祥明)


      轉自: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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