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9月12日舉行“推動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國家衛生健康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公立醫療機構是我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主體,占全國每年門急診服務量的80%以上,要保障和改善公立醫療機構的公益性,加強綜合監管,嚴控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
我國將建立公立醫院編制動態調整機制。公立醫院編制動態調整,就是要根據當地的人口數量和結構的變化、老百姓醫療服務需求的變化以及財力的變化,動態調整公立醫療機構應該設置多大規模,應該保證多少工作人員,使有資質、有能力、有良好醫德醫風的醫療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得到編制保障,安心服務。建立以醫療服務為主導的收費機制,價格改革的主要任務是根據醫保基金籌資水平變化、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節省的費用空間以及醫學技術新的發展趨勢,把已經證明臨床有效的、得到專業認可的服務項目和技術,及時納入價格管理和醫保支付范圍,對于一些長期偏低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要進行必要調整。完善公立醫院薪酬體系。
國家衛生健康委主任雷海潮表示,薪酬制度改革的任務可以簡單概括為兩句話,第一句話是“兩個允許”的政策要落地,第二句話是“做好三個結構調整”。“兩個允許”是指有關部門在核定公立醫療機構人員績效工資時,要把總量核準,要動態調整,使醫務人員的績效工資與經濟社會和物價水平的變動相同步。“三個結構調整”,第一個結構調整,公立醫療機構要堅持把公益性作為基本出發點和落腳點,逐步縮小公立一二三級醫療機構之間的績效工資水平差距。第二個結構調整,要逐步調整和優化不同專業、不同科室之間薪酬待遇差距問題,使相對比較短板弱勢的這些專業,比如兒科、病理、精神衛生、麻醉、全科、產科等專業的醫務人員的收入待遇得到改善。最后一個結構調整,要按照公益性的要求,使得醫務人員績效工資中固定收入所占的比例逐步提升,使得所謂的靈活收入的獎金部分的比例適當進行調控,更加符合公益性的定位,也更能夠鼓勵醫療衛生專業人員多鉆研技術、多提供良好服務,而不是簡單地把個人收入與創收能力與水平相掛鉤。
轉自: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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