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處方審核制度,開展處方點評活動,對臨床使用不規范、價格昂貴及用藥金額占比較大的藥品,加大監管力度……國家衛生計生委日前發布《關于加強藥事管理轉變藥學服務模式的通知》,進一步深化醫改,破除以藥補醫。
據國家衛計委相關負責人介紹,2017年我國醫改的一個主要任務是破除以藥補醫,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將降低到30%以下,百元醫療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實現醫藥控費杜絕“看病貴”,除了加強對藥品價格和高值醫藥耗材的價格監管,還要管好醫生“處方之筆”,卡住“水分”黑手。
通知明確要求醫療機構開展處方點評活動,對點評中發現的超常用藥和不合理用藥,進行干預和跟蹤管理。“將處方點評結果作為科室和醫務人員處方權授予、績效考核、職稱評定和評價藥師審核處方質量的重要依據,納入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醫療機構的績效考核指標中。”
通知還要求,各地醫療機構要建立完善的處方審核制度,優化管理流程,確保所有處方經藥師審核后調配發放。藥師審核發現問題,要與醫師溝通進行干預和糾正。藥師調劑處方時須做到“四查十對”,保障患者用藥安全,減少或杜絕不合理用藥及用藥錯誤。醫療機構將臨床用藥管理要求通過信息化手段予以體現,建立藥事管理績效考核制度。通過信息化建設,方便患者查詢藥品用法、用量、使用注意事項等信息。中醫醫院還要建立嚴格的中藥飲片處方專項點評制度,重點對不符合辨證論治等中醫藥理論的不合理用藥,進行干預管理。
隨著公立醫院改革逐步推進,以藥補醫做法逐步被破除,一些醫療機構也出現藥學服務削弱的現象和趨勢。通知提出,各地要大力培訓和合理配備臨床藥師,發展以病人為中心、以合理用藥為核心的臨床藥師隊伍。要建立藥師激勵機制。各地要通過完善培養培訓、績效考核和分配機制,保障并逐步提高藥師待遇,吸引優秀藥學人才,穩定藥師隊伍。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開設藥師咨詢門診,為患者提供用藥咨詢和指導。鼓勵各地在理順醫療服務價格過程中,建立合理補償機制,促進合理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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