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就《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新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由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三個類別組成。其中,有關于醫藥產業的分別為鼓勵類8項、限制類6項、淘汰類13項。在鼓勵類別中,新技術、新藥以及醫療器械被大量納入。
與2011年版和2016年版目錄相比,新版目錄有許多調整。兒童藥、短缺藥以及基因治療藥物、細胞治療藥物被增加進鼓勵類目錄,近2年開始被廣泛應用且反應良好的數字化醫學影像設備、人工智能輔助醫療設備也被列入鼓勵類中。新型計劃生育藥物(包括第三代孕激素避孕藥)的開發和生產則被移出目錄。
按照目錄介紹,鼓勵類主要是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促進作用,有利于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技術、裝備、產品、行業;限制類主要是工藝技術落后,不符合行業準入條件和有關規定,禁止新建擴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產能力、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淘汰類主要是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嚴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
產業結構調整目錄一直被視為行業發展的“風向標”,從中可看出國家目前對產業發展的支持方向。列入鼓勵類的相關產業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例如布局創新藥、基因及細胞治療藥物、兒童藥等的企業。
新版目錄中,中藥依舊被列入鼓勵類,包括鼓勵中藥材的生態種植與生產、中藥飲片炮制技術傳承與創新、中藥經典名方的開發與生產、中藥創新藥物的研發與生產、中成藥二次開發和生產等,限制類和淘汰類目錄基本沒有變化。(國訊)
轉自:中國醫藥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7254。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