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發改委、海南省財政廳近日聯合印發通知,決定降低海南省藥品注冊與醫療器械產品注冊收費標準,自6月1日起施行。
藥品及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是指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向藥品及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申請人收取的注冊受理、審評、現場檢查(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為質量管理體系核查)等費用。
根據文件要求,藥品注冊費收費標準在原有標準基礎上降低30%。省級藥品監管部門依照法定職責受理不改變藥品內在質量的國產藥品補充注冊申請和國產藥品再注冊申請時,按照相關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藥品注冊費。
此外,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收費標準在原有標準基礎上降低30%。省級藥品監管部門依照法定職責受理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首次注冊、變更注冊、延續注冊申請時,按照相關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小微企業免收醫療器械產品首次注冊費。(王存福)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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