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市醫療保障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杜鑫介紹,為進一步降低核算檢測成本和市民費用負擔,本市調整核酸檢測項目價格,6月25日起,全市公立醫療機構核酸檢測價格由每次180元降低至120元,該價格為最高政府指導價,醫療機構不得上浮;非公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在為參保人員提供核酸檢測服務時,也按照相同政策執行。
據介紹,自疫情開始,市醫療保障局即按照國家要求,將疑似和確診的新冠肺炎患者檢測及治療相關藥品、醫療服務項目等臨時納入醫保報銷范圍,報銷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資金兜底保障,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救治。隨著疫情防控形勢發展變化,5月19日起,市醫保局商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進一步將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應檢盡檢”人群納入保障范圍,參保人員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核酸檢測的,按規定予以報銷,個人負擔部分由市區兩級財政負擔。
為進一步降低核算檢測成本和市民費用負擔,結合檢測試劑價格變化情況,市醫保局會同衛生、財政等部門同步調整了核酸檢測項目價格,從6月25日起全市公立醫療機構核酸檢測價格由每次180元降低至120元,該價格為最高政府指導價,醫療機構不得上浮,但可根據自身情況下浮調整,下浮幅度不限。非公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在為參保人員提供核酸檢測服務時也按照上述政策執行。非公立非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如第三方檢測機構、非醫保定點私立醫院等)按照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檢測價格由機構自主制定。
本市規定的“應檢盡檢”人群,由政府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承擔檢測任務的,由政府資金按照約定標準予以保障。“愿檢盡檢”人群,在公立醫療機構進行核酸檢測的,按照政府指導價標準個人自付檢測費用;在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核酸檢測的,按照第三方機構自主定價標準個人自付檢測費用。
杜鑫表示,市醫保局將密切關注核酸檢測價格政策落地實施情況,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共同做好監管工作。同時,綜合國家及本市最新要求、核酸檢測技術發展進步以及相關成本變化等因素,對檢測價格進行動態調整,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記者 賈曉宏 孫樂琪 李祺瑤)
轉自: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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