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檢察為人民 司法救助暖民心” 山東省濟寧市檢察機關司法救助工作開展情況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2-08-29





      8月26日,山東省濟寧市人民檢察院召開“人民檢察為人民 司法救助暖民心”新聞發布會。發布會由濟寧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王世訓,濟寧市檢察院第八檢察部主任陳玲,濟寧市檢察院第八檢察部副主任高穎,共同通報全市檢察機關司法救助工作開展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一、檢察機關開展國家司法救助的重大意義及原則要求


      國家司法救助是國家對生活面臨急迫困難的當事人給予救助的法律制度。開展國家司法救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內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法治建設、實現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舉措,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體現。


      (一)堅持應救助盡救助


      檢察機關作為司法辦案機關,在辦案過程中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當事人予以救助,是應盡的司法責任,也是作為政治機關應盡的政治責任。檢察機關既要暢通當事人提出司法救助的渠道,也要在辦案中主動發現救助線索,在依申請救助和依職權救助兩個方面發揮職能作用。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當事人,檢察機關應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依據職權及時提供救助,確保及早化解社會矛盾。


      (二)堅持公平、合理救助


      開展國家司法救助,應當準確把握救助范圍,嚴格把握救助標準和條件,兼顧當事人實際情況和同類案件救助數額,做到公平、合理救助,同樣情況同樣救助,防止因救助不公引發新的矛盾。


      (三)堅持屬地救助


      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當事人,不論其戶籍在本地還是外地,原則上都由案件管轄地負責救助,即一般情況下由辦案機關負責進行救助,但一些特殊情況下,由當事人戶籍所在地予以救助。


      (四)堅持輔助性救助


      國家司法救助是對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權,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的當事人,采取的輔助性、應急性救濟措施。重點解決符合條件的特定案件當事人生活面臨的急迫困難,對同一案件的同一當事人只進行一次性救助。對于能夠通過訴訟獲得賠償、補償的,一般應當通過訴訟渠道解決。


      二、濟寧市檢察機關開展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來,全市檢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始終牢記“國之大者”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自覺踐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把開展國家司法救助作為“檢察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內容,主動作為,加強聯動,加大對貧困當事人的救助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2021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共辦理國家司法救助案件561件,救助638人,發放救助金405.1萬元。


      (一)提升站位,多措并舉,主動融入鄉村振興戰略


      全市檢察機關形成“一盤棋”協作機制,在辦案中注重關心特殊困難群體,依法、高效辦理司法救助案件,不斷提高救助經費保障能力,持續提升救助幫扶效果。


      一是對內聚力,強化部門間橫向協作配合。全市檢察機關深入貫徹落實張軍檢察長關于“全面開展司法救助工作,批捕階段、公訴階段、申訴階段都可以辦理司法救助”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全院“一盤棋”思想,強化系統觀念和統籌意識,將司法救助工作貫穿到檢察辦案各環節、全過程。積極打破依托窗口接待發現救助線索的單一渠道,建立健全司法救助線索發現、移送、辦案結果反饋、協作配合的工作機制。對可能具備司法救助條件的案件,案管部門在移送案件時進行救助提醒,辦案部門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案件線索向控申部門推送辦理,形成“案管部門提醒、辦案部門推送、控申部門辦理”的工作格局。先后組織開展為期一年的刑事犯罪、未成年人保護、養老詐騙領域國家司法救助專項活動。今年3月,與未成年人檢察部門聯合印發《濟寧市人民檢察院關于開展未成年人國家司法救助專項活動的通知》,進一步明確職責權限,針對需要救助的未成年人開辟了“綠色通道”。今年4月,與刑事檢察部門聯合印發了《濟寧市人民檢察院關于開展刑事案件國家司法救助專項活動的通知》,通過該專項活動,實現了檢察環節刑事案件司法救助全覆蓋。


      二是向外借力,強化跨部門多方協調聯動。在加強內部協作的同時,著力構建“1+N”社會化多元救助工作格局,積極搭建司法救助大平臺,加強同民政、教育、婦聯、鄉村振興、退役軍人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定期開展救助信息互通、問題研討、線索移送等工作。今年4月,市檢察院與市鄉村振興局會簽了《關于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建立了線索移送、案件辦理、結果反饋、跟蹤回訪機制,實現了國家司法救助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在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貢獻濟寧檢察智慧和力量。今年5月,市檢察院與市婦女聯合會共同制定了《關于對困難婦女開展國家司法救助的實施意見》,突出困難婦女領域這一救助重點,全面梳理線索,完善救助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凝聚各方力量,發揮資源優勢,及時開展司法救助,幫助困難婦女及其家庭擺脫生活困境,努力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救助幫扶困難婦女的長效機制。積極探索救助資金來源多元化模式,以微山、兗州等院為試點,鼓勵個人、企業和社會組織捐助救助資金,形成以財政投入為主、其他來源為補充的多層次多渠道救助資金保障模式,有效推動解決制約司法救助工作開展的瓶頸問題。


      三是上下合力,強化兩級院一體化辦案。探索建立市縣兩級院一體化聯動救助機制,以部署開展專項活動為抓手,在全市范圍內征集案件線索,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案件,由市院統一集中辦理、集中救助;對實施國家司法救助后仍然面臨生活困難的當事人,創新開展“市院資金救助為主+縣院多措并舉”的救助模式,實行市、縣兩級院聯合救助,努力彌補基層院救助資金不足的問題,既縮短了辦案時間,又提升了救助效率。


      (二)聚焦救助重點,拓展救助方式,提升整體質效


      全市檢察機關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強化綜合多元救助,調動各方力量給予精準幫扶,積極探索“司法救助+社會救助”方式,引導社會救助力量參與,開展多元救助,延伸救助效果。


      一是形成未成年人保護合力。針對未成年人國家司法救助,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形成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合力。既立足于幫助未成年人盡快擺脫當前生活困境,也著力改善未成年人的身心狀況、家庭教養和社會環境,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既立足于幫助未成年人恢復正常生活學習,也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和隱私權等合法權利,避免造成“二次傷害”。同時建立未成年救助對象回訪制度,通過電話、走訪等方式了解被救助對象的思想、身體、學習等狀況,對需要持續救助的,積極協調其所在鎮村、社區或有關部門進一步采取幫扶措施。如泗水縣檢察院辦理的一件國家司法救助案件,救助申請人李某斐和李某琦均系未成年人,泗水縣檢察院及時與縣婦聯、駐地鎮政府、民政、教育等部門及泗水縣微公益協會協調,推進多元化救助。縣婦聯對兩個女孩開展了“雨露”救助計劃;民政部門及時為其辦理低保;鎮政府根據家庭情況將其住房納入危房改造計劃;泗水某建筑集團為其提供了資金幫扶;泗水縣微公益協會制定了長期資金救助計劃;泗水職業中專招錄李某斐入學,并減免了相關費用。同時,承辦檢察官建立救助群,加強了與救助對象的聯系,隨時掌握救助對象的動態和社會參與救助情況,有針對性地推進工作開展,幫助救助對象走出陰影,回歸正常生活。


      二是形成農村貧困當事人保護合力。針對農村地區生活困難當事人,檢察機關和鄉村振興部門引導其合理使用國家司法救助金,并進行回訪,建立觀察臺賬,動態跟蹤記錄救助情況、幫扶政策措施惠及情況及生活現狀,提高其自力更生和致富能力。同時加強國家司法救助工作與幫扶措施的銜接融合,引導鼓勵社會各方面力量,通過產業扶持、轉移就業、教育支持、醫療救助等措施進行幫扶,確保當事人不返貧不致貧,以多元救助共同筑牢社會底線安全網。如濟寧市辦理的馬某平司法救助案,系檢察機關駐村書記在走訪時發現的司法救助線索。因申請人馬某平系農村地區邊緣易致貧戶,在提供國家司法救助的基礎上,檢察機關利用司法救助助推鄉村振興協作平臺,啟動多元救助幫扶機制,主動對接鄉村振興局、民政等部門落實一系列幫扶措施。民政部門將馬某平納入縣低保戶范圍,享受低收入家庭相關待遇,每月發放低保金,滿足其基本生活需要。縣鄉村振興局將馬某平納入農村人口“防貧保”,經綜合評定,發放防貧險4500元,并對其進行動態監測,防止其陷入貧困境地。


      三是形成生活困難婦女保護合力。針對實施司法救助后仍然面臨生活困難的婦女,按照具體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借助專業力量,因人施策進行幫扶。對屬于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的農村婦女,進一步落實防止返貧幫扶政策,支持其就地就近就業,實現增收致富;對符合防止返貧監測對象識別標準但未納入監測對象范圍的,向鄉村振興部門提出進行監測識別的建議。對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賣等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婦女,進行心理安撫和疏導;對出現心理創傷或者精神損害的,協調實施心理治療。對因身體傷殘、年老體弱出現就醫、養老困難的婦女,幫助落實醫療機構和養老服務。對因身體傷害或者財產損失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婦女,幫助獲得法律援助;對單獨提起民事訴訟的,協調減免相關訴訟費用,或者支持向法院起訴。對有勞動、創業等意愿但缺乏必要技能的婦女,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技能培訓,多渠道幫助實現就業。對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婦女,協調其戶籍所在地有關部門依法給予社會救助。兗州區檢察院刑事檢察部門在辦理李某某故意殺人案中發現生活困難婦女救助線索并及時移送控告申訴檢察部門。被害人孫某某家庭系原建檔立卡貧困戶,現為低保戶。兗州區檢察院依法能動履職,為孫某某發放司法救助金1萬元,并積極聯系當地村委會,落實孫某某低保金發放、后期就業安置及康復治療費用等幫扶措施。并聯合區婦聯組織心理咨詢師為孫某某進行心理疏導,定期開展回訪。在檢察機關的幫助下,孫某某逐漸走出心理陰影,家庭生活得到有效改善。同時,以辦理該案為契機,兗州區檢察院與區婦聯建立了“司法救助線索移送機制”“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銜接機制”,及時共享救助案件信息。


      四是形成退役軍人保護合力。在司法救助案件辦理中,堅持將退役軍人作為重點救助對象,樹立對退役軍人有限救助、精準救助、多元救助等理念。注重與相關單位溝通協調,摸清轄區內貧困退役軍人家庭底數,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及時開展救助,防止該類家庭因案致貧、返貧。對符合救助條件的退役軍人建立專門檔案,“一案一檔”動態跟蹤記錄救助對象生產工作、經濟收入、家庭生活等情況,為檢察機關開展回訪工作提供有力支撐。對救助后仍生活困難的,協同退役軍人部門,協調民政、勞動部門提供多元幫扶措施。濟寧市辦理的房某某國家司法救助案,系檢察機關在辦理刑事申訴案件中主動發現司法救助案件線索。濟寧市檢察院堅持對農村地區生活困難退役軍人依職權優先救助,5日內將2萬元司法救助金發放到位,并通過加強與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溝通配合,合力解決退役軍人就業問題,助推矛盾化解。此案的辦理彰顯了檢察機關服務鄉村振興大局、落實擁軍責任的政治擔當,入選全省檢察機關對退役軍人開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三)加強宣傳引領,提升司法救助知曉度


      全市檢察機關高度重視典型案例引領作用,以典型案例闡釋工作理念,引領工作方向。同時加強典型案例培育工作,進一步樹立典型案例的發現意識和培育能力,認真總結、提煉開展司法救助工作好的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事例。讓符合條件的當事人知道、了解檢察機關司法救助工作。依托新聞媒體、檢察機關“兩微一端”等新媒體平臺,加強法治宣傳,展示司法救助工作成效,推動形成支持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圍,增強人民群眾對黨和國家以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認同感、獲得感和自豪感。


      三、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努力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水平


      全市檢察機關將繼續提升司法救助履職能力,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持續貢獻檢察力量,下一步,將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檢察機關司法救助工作一頭連著困難群眾,一頭連著黨和政府。對因案造成生活困難的當事人進行救助,是“雪中送炭”暖民心、贏民心、守民心的良善之舉,是一項政治性很強的業務工作,也是一項業務性很強的政治工作,對于夯實黨的執政根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市檢察機關從講政治的高度,推動司法救助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展現“司法為民”的政治擔當。


      二要突出救助重點,多措并舉開創司法救助新局面。將發現司法救助案件線索作為第一要務,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密切關注遭受不法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撫養人、軍人軍屬、殘疾人等特殊人群,注重發掘司法救助線索來源的點,注重打開類案深挖的面,全方位、多角度拓展視野,提升案件線索來源。確保將符合條件的案件當事人及時納入司法救助檢察環節,助力司法救助工作全面開展。著力推進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有力銜接,防止救助“碎片化”。著力加大與教育、民政、鄉村振興、退役軍人、工會以及共青團、婦聯、殘聯等部門的溝通聯絡力度,一方面協同發現和拓展案源,另一方面進一步健全聯合施救制度,規范相關救助工作流程,不斷完善社會救助體系,構建起經濟救助、心理疏導、特殊幫扶相結合的立體多元救助模式,確保救助對象生活上好起來、經濟上強起來、精神上富起來。


      三要突出辦案質效,健全跟蹤幫扶長效機制。在制度創新和施救重心上下足功夫,促進規范救助和重點救助相結合。把“救長”落到實處,對于已經辦結的司法救助案件開展跟蹤和回訪,將“一次救助、長期關懷”的工作理念貫穿始終。進一步健全逐案跟蹤回訪制度,規范救助對象觀察臺賬,動態跟蹤掌握被救助對象脫貧、脫困情況,促進司法救助工作深度延伸。對于跟蹤回訪中發現救助方法和措施不恰當、不充分的,及時調整完善;對于救助不當的及時補救消除影響,既保證救助效果長期化、最大化,又保證救助工作應有的公平原則。(孫莎然 申高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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