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推動我國金融業健康發展。作為改革的重要一環,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直備受各方關注。
“按照中央指出的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方向,既要建立適應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金融體系,也要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化解金融風險。”4月1日,“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年會(2019)——深入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北京舉行。會上,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張平表示,未來,進一步開放、鼓勵創新、強化市場功能、加強監管以及化解金融風險等推動金融供給側改革的舉措還將陸續推出。在這一過程中,也要加強其他配套制度改革和政策支持。
積極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
近年來,我國積極采取措施,推動優化融資結構。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再度強調,要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提高直接融資特別是股權融資比重。在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看來,目前我國直接融資在社會融資規模中的占比仍然較低,融資結構仍不能適應當前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需要。
年會上,不少專家認為,科創板的設立表明我國在積極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方面又邁出了重要一步。“從已經出臺的有關制度設計來看,科創板在新股發行制度、交易制度以及退市制度等方面對現有制度進行了較大幅度的改革。”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高級研究員尹中立認為,科創板在提升資本市場競爭力的同時,可以有效推動我國科技創新和產業轉型,讓更多優秀的公司有機會參與國內的股票市場。
防范化解債務風險要更關注國企和地方政府
近年來,我國宏觀杠桿率受到廣泛關注。從結構上來看,2018年居民部門杠桿率為53.2%,企業部門杠桿率為153.6%,政府部門杠桿率為37%。通過國際對比可以發現,居民部門杠桿率相對正常,政府部門杠桿率偏低,而企業部門杠桿率偏高。
“盡管居民杠桿率風險值得關注,但杠桿率風險更大的問題有可能來自于國有企業和地方政府。”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張曉晶在上述年會上分析稱,2018年,國有企業債務占整個非金融企業部門債務的66.9%,比2017年上升了5.5個百分點。在國有企業杠桿率中,有一半左右是所謂的“融資平臺債務”,這部分債務和地方政府有直接關聯。如果將國有企業杠桿率與政府部門杠桿率合計為公共部門杠桿率,這一數字高于私人部門杠桿率。
張曉晶認為,要防范化解債務風險,必須改變國有企業的“結構性優勢”、地方政府的發展責任與軟預算約束以及金融機構的體制性偏好的情況。
此外,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彭興韻在年會上建議,可以從五個方面著手完善債券違約處置機制:一是妥善處理違約事件,防止風險外溢和傳染。二是發揮中介機構的專業優勢,積極參與違約債券處置方案的設計和執行。三是積極引導不良資產處置機構參與違約債券處置,提高債券處置效率。四是建立和完善違約債券流轉交易市場,提高違約債券的流動性。五是完善債券違約處置的相關法規制度,強化對不同主體的約束。
轉自:中國金融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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