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絕“不合理低價游”,光把主體雙方“各打五十大板”遠遠不夠,重點在于構筑常態化的高壓、陽光環境。
近期,一些針對北京非法一日游的負面報道引起了北京市旅游委的高度重視,他們第一時間了解具體情況,并針對反映的情況開展執法檢查。據了解,近期全國各地都加大了對不合理低價游的整治力度,與長期存在的不合理低價游現象展開了更堅決的斗爭。
所謂“不合理低價游”,是指旅游經營者以低于經營成本的不實價格招攬游客,以不實宣傳誘導消費,以不正當競爭擾亂市場的違法經營手段。其“定價”往往背離價值規律,以不合常理的“超低價”吸引游客,卻在旅游途中安排大量購物和自費項目,或變相加價或強制購物或服務惡劣。
“不合理低價游”儼然形成了一條連接上游組團社、下游地接社、導游員、購物店的黑色利益鏈,不但影響游客的旅游體驗,損害游客的合法權益,更擾亂了正常的旅游市場秩序,成為困擾旅游業健康發展的“毒瘤”。
早在2015年,國家旅游局就印發了《關于打擊組織“不合理低價游”的意見》,明確了“不合理低價游”的概念,以及對組織“不合理低價游”進行處罰的標準。長期以來,全國各地也都逐步加大了對不合理低價游等突出問題的整治力度,嚴厲打擊“不合理低價游”。然而,“不合理低價游”一直屢禁不止、禁而不絕。
原因何在?從表面上看,旅游經營者和消費者是“周瑜打黃蓋——一個愿打,一個愿挨”。商家逐利是天生本性,在激烈的市場競爭和強大的利益驅動下不惜違法操作,以“不合理低價游”宰客坑客。而需求決定供給,“不合理低價游”之所以能綿延不絕,正因為現實生活中確有市場,許多消費者存在貪圖便宜的僥幸心理,認為自己能抵抗得住誘導消費或強制購物,只要自己把持得住就沒問題。在一定程度上,經營者和消費者共同助長了“不合理低價游”的風氣。
道理講了又講,旅游經營者和消費者仍愿意冒險為之,說明對于“不合理低價游”的監管力度還有待加強。從大部分地區大力集中整治的情況來看,有些地方對不合理低價游的重點檢查常常發生在負面輿情之后,“被動”作為凸顯常態化監督機制的缺失;而“不合理低價游”所依托的傳統“旅游+購物”模式,折射出旅游行業利益分配制度不合理的現象,同樣指向了監管的乏力和缺位。
禁絕“不合理低價游”,光把主體雙方“各打五十大板”遠遠不夠,重點在于構筑常態化的高壓、陽光環境。既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積極探索建設旅游市場信用信息系統,加大違法成本,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堅決打擊“不合理低價游”;更要想方設法提升旅游市場價格透明度,重塑旅游收入分配格局,徹底鏟除行業黑色鏈條,讓旅游服務各方利益主體在合作中相互制約,讓游客明明白白消費。(莊媛)
原標題:“不合理低價游” 咋成了打不死的“小強”
轉自: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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