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大在線旅游平臺增值服務已明示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19-01-03





      今年1月1日起,《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其中對捆綁搭售等消費者關注的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記者今天實測攜程、同程藝龍、馬蜂窩等在線旅游(OTA)平臺發現,各平臺的增值服務均已按照法律要求進行了明示,并且沒有“默認勾選”。


      此前,一些電子商務經營者特別是OTA平臺,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經常采取使用很小的字號、“默認勾選”等方式,使消費者在不知情、難以察覺的情況下,出讓一些權利或者被捆綁搭售保險等,這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針對這種情況,《電子商務法》規定,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且禁止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同時規定了違反有關條款的行政責任。通過多角度規范,將有力打擊‘默認勾選’等霸王行徑,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中消協有關負責人對《工人日報》記者說。


      記者在攜程APP上訂購火車票發現,航意航延組合險、快速安檢、貴賓休息室等增值服務均已進行了明示,沒有“默認勾選”。在同程藝龍微信小程序上,記者預訂火車票發現,有三種購票渠道:一種是為用戶提供了無捆綁的預訂通道,直接跳轉12306;一種是快捷購票,增值服務40元起已做了明示,退改無憂、手機遺失險等增值服務沒有“默認勾選”;一種是快速送票,配送費20元起。記者在馬蜂窩預訂機票發現,30元一份的航空延誤險等均已明示,沒有“默認勾選”。(楊召奎)


      原標題:《電子商務法》實施后,記者實測發現——三大在線旅游平臺增值服務已明示


      轉自: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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