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對山東聊城市、山西大同市、河南洛陽市、陜西韓城市、黑龍江哈爾濱市5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遭嚴重破壞的情況予以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
兩部門評估檢查發現,上述5城存在在古城內大拆大建、大搞房地產開發、拆真建假、破壞古城山水環境格局等問題,導致歷史文化遺存被嚴重破壞,歷史文化價值受到嚴重影響。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3年,兩部門就因同樣原因,對山東聊城市等8縣市進行通報批評,要求限期整改,“視整改情況,決定是否請示國務院將其列入瀕危名單”。整改情況如何,不見有關部門通報,但從這次通報的情況來看,至少山東聊城這6年沒有認真整改,甚至可能變本加厲。
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為“發展”而破壞歷史文化遺存的現象屢禁不止,造成大量無可挽回的重大損失,令人痛惜。究其原因,主要可歸納為兩大方面。
一方面是一些地方的政績考核機制不科學,重經濟增長輕歷史文化保護;一些官員自身也缺乏正確的發展觀和政績觀,文化修養不足,急功近利,追求“短平快”的好看政績。同濟大學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儀三曾指出,在全國100多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有近20個沒有歷史文化街區,有近一半歷史文化街區不合格。一些地方政府重申報輕保護,把這個金招牌當作搖錢樹,大搞商業開發。比如山東聊城,當地政府為發展旅游賺錢,只采納他領銜編制的《聊城古城保護與整治規劃》的部分內容,不是對古城建筑原樣原修,而是大片拆除老街區,同時新建仿古宅院,失去了原來歷史文化的原真性。
另一方面,有關部門對違法違規行為處罰不力,導致一些地方官員有恃無恐,缺乏對歷史文化遺存的敬畏之心。我國文物保護法明確規定,歷史文化名城的布局、環境、歷史風貌等遭到嚴重破壞的,由國務院撤銷其歷史文化名城稱號;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然而,筆者從未聽說哪個受到嚴重破壞的歷史文化名城被撤銷稱號,也從未在媒體看過某地官員因破壞歷史文化名城而被處分的報道。“歷史文化名城”不應當是一個固定不變的終身榮譽,對那些地方政府保護不力、已受到嚴重破壞、名不符實的歷史文化名城,就應當堅決撤銷其稱號,以儆效尤。對那些為了一時經濟增長,大搞面子工程和政績工程,不聽專家意見和群眾呼聲、不顧文物保護法規、肆意破壞城鄉歷史文脈的地方官員,也應當堅決予以處罰。只有這樣,才能有效杜絕那些以發展為借口毀壞歷史文化的行為,保護好中華文化基因。
原標題:莫把歷史文化名城當搖錢樹
轉自:中華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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