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消息,在12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彭紹宗表示,目前,關于燃煤發電,已經有70%的電量參與了電力市場,按照“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通過市場交易,在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的浮動幅度范圍內形成上網電價。近期煤炭價格明顯上漲后,一些地方電力市場的燃煤發電交易電價已實現上浮,對緩解燃煤發電企業經營困難發揮了積極作用。
彭紹宗表示,此次改革明確,有序推動全部燃煤發電電量進入市場形成市場交易電價,將上下浮動的范圍擴大為原則上均不超過20%,用電多的高耗能行業市場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有利于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讓電價更靈活反映電力供需形勢和成本變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燃煤發電企業經營困難、激勵企業增加電力供應,抑制不合理電力需求,改善電力供求狀況,更好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彭紹宗稱,全面放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擴大上下浮動范圍,在電力供需偏緊的情況下,市場交易電價可能出現上浮,在一定程度上推升工商業企業用電成本。但需要分用戶類別來看,對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規定其不受上浮20%限制,這樣上浮不限,就是要讓用電多、能耗高的企業多付費。
而對于其他工商業用戶,單位產品生產用電少,用電成本在總成本中占比總體較低,市場交易電價出現一定上浮,企業用電成本會有所增加,但總體有限。
同時,國家發展改革委考慮到不同用戶的情況,還作了針對性安排:一是各地根據情況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進入市場,并建立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機制,確保平穩實施。二是鼓勵地方通過采取階段性補貼等措施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優惠。三是繼續落實好已經出臺的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中小微企業融資、制造業投資等一系列惠企紓困措施。
轉自: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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