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按照《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令第53號)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將企業提交的2022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執行情況年度報告進行公示。
據悉,為帶動企業降低燃油車油耗,提升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先進技術,加速企業向電動化轉型,2018年起,我國正式實施了《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2022年7月7日,工信部公開征求對《關于修改的決定(征求意見稿)》的意見,更新了積分計算方法和考核比例,增加了積分市場交易調節機制,以及完善了積分核查和處罰要求。
數據顯示,2021年、2022年、2023年工信部對汽車制造商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分別為14%、16%、18%,每年按2%比例遞增。以2022年為例,若某車企燃油車年銷量為100萬輛,按照積分考核比16%計算,那么該車企的新能源汽車積分為負16萬分,而車企需要以生產新能源汽車或購買新能源汽車積分的方式來抵消負積分,否則來年不可銷售新車。
業內人士表示,“雙積分”政策的實施,大大促進了節能汽車的技術進步和新能源汽車產業化推廣,尤其在補貼退坡、疫情沖擊等不利因素影響下,有效助力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逐年下降和新能源汽車產銷快速增長。當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已進入規模化快速發展新階段,同時面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更加復雜的內外部環境變化,相關部門已啟動下一階段《管理辦法》修訂工作,將進一步推進汽車產業綠色低碳發展。(龔新)
轉自:中國工業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