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日前發布了2024年上半年行政執法情況綜述,據介紹,上半年,證監會查辦證券期貨違法案件489件,作出處罰決定230余件、同比增長約22%,懲處責任主體509人(家)次、同比增長約40%,市場禁入46人、同比增長約12%,合計罰沒款金額85億余元、超過去年全年總和。
據介紹,首先,證監會突出“嚴”,一以貫之從嚴打擊財務造假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助力構建打假防假綜合懲防體系。上半年,證監會執法條線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將從嚴打擊財務造假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列為執法重點,共查辦相關案件192件、同比增長25%,共處罰責任主體283人(家)次、同比增長約33%,罰沒金額47億余元、同比增長約6倍,刑事移送230人(家)次、同比增長238%。
一是堅持“申報即擔責”,嚴懲欺詐發行,堅決阻斷發行上市“帶病闖關”。對于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發行人,即使撤回發行上市申請,堅持一查到底。二是聚焦執法重點,從嚴查處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行為,助力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三是壓實“看門人”責任,嚴懲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違法行為。一方面,依法對機構和責任個人進行“雙罰”;另一方面,對嚴重失職失責違法主體堅決給予“資格罰”。
其次,證監會立足“效”,一以貫之全面打擊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交易類違法,助力維護市場定價功能正常發揮。上半年,證監會對操縱市場、內幕交易類案件共作出處罰45件、同比增長約10%,處罰責任主體85人(家)次、同比增長約37%,罰沒金額約23億余元、同比增長約9%。
一是嚴懲操縱市場,維護市場秩序。操縱市場行為通過扭曲交易價格“騙取”廣大投資者“接盤”,實質是對不特定投資者的“欺詐”,必須嚴厲打擊。二是嚴厲打擊內幕交易,形成有力震懾。三是從嚴處理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等違法行為,嚴肅市場紀律。
第三,證監會著眼“準”,一以貫之持續打擊實控人等“關鍵少數”違法,助力維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上半年,證監會在執法中注重依法精準區分責任,著力對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等“關鍵少數”違法予以嚴厲打擊。上半年共處罰“關鍵少數”約100人次,同比增長約40%,罰沒約3.5億元,同比增長約38%,市場禁入約27人次。
一是財產罰、資格罰疊加適用,全面追究“關鍵少數”的職務責任和身份責任。對于在上市公司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公司從事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堅決“雙罰”。既追究前述“關鍵少數”因履行公司職務未勤勉盡責所應承擔的直接責任,也追究其作為實控人的組織、指使責任。二是嚴懲大股東等違法減持,讓不負責任的“關鍵少數”付出沉重代價。三是嚴厲懲治“關鍵少數”利用身份優勢操縱股價、內幕交易。部分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董監高違背忠實義務,利用其身份職位優勢,偷看“底牌”,控制信息披露、炒作熱點、安排股評、囤積股票、對倒拉抬、搶先交易,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必須予以嚴懲。
第四,證監會聚力“合”,一以貫之強化行政、刑事、民事立體化追責,助力提高違法成本。上半年,證監會在做好行政執法工作的同時,積極會同司法機關從刑事追責、民事糾紛化解等方面持續發力,著力提升違法成本,共譜執法司法高質量發展協奏曲。
一是堅決做到刑事追責“應移盡移”。上半年,證監會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86件。二是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雙向銜接”。在堅持“應移盡移”同時,對于公安和司法機關依法認定不構成刑事犯罪并回轉證監會管轄的案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三是積極推動完善民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經濟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扎實推動新“國九條”落實落地,始終堅持“長牙帶刺”、一以貫之嚴監嚴管,更加突出從嚴導向,更加突出規范公正,更加突出合力共治,更加突出懲防并舉,以強有力行政執法工作護航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不斷增強投資者的獲得感和投資安全感。(記者 吳黎華)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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