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海關總署舉行記者通報會,介紹復制推廣跨境貿易便利化措施情況。
記者從通報會上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營造一流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貿易安全便利,2025年4月至9月,海關總署會同中央網信辦、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等20個部門(單位),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等25個城市集中開展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推出29項先行先試創新政策措施,取得積極成效,形成一批好的經驗做法。海關總署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副主任、一級巡視員謝放介紹,為進一步釋放政策紅利,促進外貿提質增效,助力實現“十五五”良好開局,經總結評估,決定在全國復制推廣其中25項較為成熟的政策措施。
第一方面,圍繞促進跨境物流高效暢通。共7項措施,一是加強通道間及運輸方式間對接,推動“絲路海運”等重要海運通道與中歐班列、西部陸海新通道等跨境陸運通道對接合作,推進不同跨境運輸方式一體化融合,促進物流通道建設;二是深化沿海內陸沿邊地區多式聯運進出境協同,推動實現進出口集裝箱“一次委托、一單到底、一次結算、一箱到底”,降低物流成本;三是支持跨境班列集結中心建設發展;四是支持國際公路運輸發展;五是支持“空中絲綢之路”發展,拓展“空空中轉”“空陸聯運”“空鐵聯運”等多式聯運業務;六是優化空運貨站作業模式,支持建設具備航空收貨、打板、安檢、海關監管等功能的前置貨站,促進航空物流發展;七是推進航空口岸“空側直通”監管,減少提貨、卸貨、安檢等環節,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第二方面,圍繞支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共5項措施,一是支持跨境電商發展,全面落實“離境即退稅、銷售后再核算”相關政策;二是拓展綠色貿易,擴大綠色節能技術和服務進出口;三是支持帶電貨物航空運輸,在確保航空安全的前提下,簡化含鋰電池等帶電貨物航空運輸要求;四是促進跨境貿易的電子信息化發展,提升跨境貿易全流程無紙化水平;五是開展商務電子認證和電子簽名的跨境互認,推動與境外可信企業實現跨平臺、跨區域的認證互操作,便利跨境貿易業務開展。
第三方面,圍繞優化特殊商品監管模式。共4項措施,一是優化出口鋰電池檢驗監管模式,落實出口商品質量安全提升促進行動,促進載人電動汽車、鋰電池等貿易健康發展;二是支持綜合保稅區開展汽車零部件等出口商品保稅檢測業務,建立試點企業和試點商品“白名單”,助力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三是擴大進口機動車“兩證合一”試點應用,簡化進口汽車證件及手續辦理;四是制定“藥食同源”商品分類管理措施,建立部門間監管信息共享機制,推進“藥食同源”進口商品便利通關。
第四方面,圍繞提升智慧化監管服務水平。共4項措施,一是深化全球“智慧海關”在線合作平臺和金磚國家海關示范中心建設;二是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跨境互聯互通,實現國際航行船舶、檢驗檢疫等領域電子證書交換,推廣國際航行船舶“聯合查驗、一次放行”;三是深化內地與港澳“一單兩報”合作,并逐步拓展至其他地區,進一步簡化企業申報手續;四是加強農作物種質資源出境管理跨部門業務聯網合作,實現企業申請“一次提交”,審批核銷“全程網辦”。
第五方面,圍繞增強惠企便民實效。共5項措施,一是加強對高資信企業(即AEO企業)的聯合激勵,進一步推進AEO企業信息共享,加大各類金融機構在融資授信、融資擔保、出口信保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二是優化港口物流作業服務,鼓勵引導港口企業靈活設置出口集裝箱“開港”時間,便利貨主企業合理安排物流作業;三是支持農產品跨境運輸便捷享惠,打造更多的口岸農產品快速通關“綠色通道”;四是持續優化簽證政策,為商務人員來華提供出入境便利;五是協同推動降低跨境物流全流程綜合成本,進一步規范進出口環節收費行為,通過海事服務保障措施推動“新三樣”物流降本增效。(記者 李婧靖)
轉自:中國國門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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