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等33部門聯合簽署的《關于對海關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近日正式對外發布。海關總署將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失信聯合懲戒系統)向參與聯合懲戒的各部門,提供海關失信企業信息,并按照有關規定動態更新,各有關部門即時納入日常管理,切實增強對失信企業的實際管控能力。特別是參與本次聯合懲戒的部門,其監管或經營范圍基本涵蓋了失信企業及其高管人員日常生活的所有活動領域。真正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上述備忘錄還從執法管理、市場準入、行業規范、社會認同等不同角度細化、量化出39條懲戒清單,涵蓋工商、稅務、質檢等多個重點領域,既有特定部門單獨適用的,也有各部門聯合響應實施的,均具有較強的實踐可操作性。(姜揚)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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